本人是尚未當兵的應屆畢業生
查了一下規定
寫說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款之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
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這樣一來,我的門檻是不是就提高了? 往常高普考有很多增額錄取,但是我必須擠在
目前已公布的名額內,否則就算論成績可以增額上,也會被刷掉?
想和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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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規定
寫說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款之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
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這樣一來,我的門檻是不是就提高了? 往常高普考有很多增額錄取,但是我必須擠在
目前已公布的名額內,否則就算論成績可以增額上,也會被刷掉?
想和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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