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佔據公寓一樓擺攤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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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般四樓的公寓但是有外人佔據我們一樓機車停放處擺攤
請問可以請警察來開單嗎?是依據何種法條?
若請警察也沒用,我該怎麼處理呢
順便想要知道公寓一樓機車腳踏車停放處屬於住戶
那攤販是否有造成我們出入安全問題或者是觸犯何種法條?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3-11-07
無證攤販管理,依據臺北市攤販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
無證或妨害交通、安寧秩序攤販之取締,由警察局負責。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
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另依同法第82條第1項第3款:「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及第10款: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
可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併依第10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故未經本府許可擅自於門口擺攤,
占用道路、騎樓或人行道影響人、車通行者,均屬違反上述相關法令,
警察即可依法告發取締。
有關攤販營業所使用之設備、棚架即汎稱為攤棚、攤架,
訂有「臺北市各類攤販攤架及設備規格要點」請逕上市場處網站查詢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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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11-07
可以先道德勸說看看
無效的時候,再找熱心的公權力單位協助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1-08
請警察來處理影響出入就行阿.不信他會挑戰公權力.要是他被多開幾次單.就應該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