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某家7-11工作的正職員工當初店長跟我說!!我一個月大約領1萬7千多!!有接大葉大約可以到1萬9~2萬!!扣掉勞健保660,我時拿到的都是差不多1萬6~1萬7(其實1萬6只是多一點點)後來上了半年的晚班後!!開始有接大夜班!!1禮拜接1天!!一個月下來大約4天指是上個月薪資還是依照晚班的價錢去計算,後來問店長!!店長說因為業績不好所以不能加薪水!!這樣是正確的嗎??還有一個問題??我剛去做的時候因為店長他自己給我多休一天假期當初說是休4天但是那個月我��
大夜班,薪水沒有家是正確的嗎??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