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變革!司法、法制職公務員「一起考試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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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制度最可怕的是變相減少律師人數

因為一定會有考生為了當司法官反覆參加司法特考

現在制度分流的好處,至少律師名額和司法官名額分開

未來第一階段名額都合在一起的時候

只要有人司法官甄選沒上

直接重考再來一次,就會佔去律師的名額

經年累月下來被佔走的名額會非常可觀

只能說考試院真的每年都想方設法來整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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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21-03-14
草案都還沒出來..
Megan avatarMegan2021-03-16
就丟風向球啊 反應好就推 反應不好就當笑話看啊 不過
這政府好像往往反著做就是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3-20
下面有說實習完資格保留兩年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3-23
這樣大學校名是不是會影響面試?
小的去重考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3-24
我覺得律師名額影響不大,因為及格實習後還可以三年內
甄試兩次,我比較擔心甄試的不公平不透明,現在司法官三
試只佔總成績一部,如果之後改成甄試是否決定權全部握在
委員手裡?可能就有伸黑手的空間。
Kelly avatarKelly2021-03-27
限制參加甄試的次數就好,德國第二次國考就只能考兩
(三)次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3-30
這個政策讓我想到現在的流浪教師跟廉價耐操的代理教師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4-02
當然是為了深黑手進去啊,寒門子弟哭
Olivia avatarOlivia2021-04-06
唯一能改變的只有選票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4-10
律師轉司法官 這條路只要是通的 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4-15
可能你爸你媽是司法官高層的話,通過甄試的機率相對
提高?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4-19
現象制度還比較公平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4-19
越改越爛。把律師拉進來幹嘛?目前只要實習五個月,自認
不合適的拿到律師牌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不一定要執業。想
當律師的就繼續在這一塊磨練,薪水也有增加的機會,就是
憑本事。現在一定要綁一年用來實習,真的是過度侵害職業
選擇自由。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4-23
公職是外加的名額,不包含在律師名額內
Carol avatarCarol2021-04-27
我有幸參與會議,週末抽空回一篇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4-30
若芳,我不想努力了!
Hazel avatarHazel2021-05-05
會計師也來稿啊,跟記帳士還有高考會計審計一起啊
Zanna avatarZanna2021-05-07
律師品質的問題應該回歸自由市場機制解決,而不是強
迫考生延長實習期間,還要被政府低薪壓榨一年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5-10
以實現之名充電公部門的廉價勞工
Andy avatarAndy2021-05-11
以實習之名充當公部門的廉價勞工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5-13
而且實習階段還要被公部門的人員打成績,再作為甄試
的評斷依據...根本特別權力關係
Lydia avatarLydia2021-05-13
考司律還認為自由市場,要不取消律師專門技術人員考試?
特別權利關係也不是這樣用的,考績、成績疑義的救濟,釋
字背的還不夠?
Erin avatarErin2021-05-15
司法官甄選沒上不用重考吧 這個制度?
Joe avatarJoe2021-05-16
所以會廢400分門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