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表格地11條第5款填寫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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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請問
如果勾選離職原因為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需要附醫師診斷證明嗎
另外是否要勾選自願離職及妻他敘述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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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a avatarFreda2011-02-20
首先糾正你講錯,就業保險法所指「失業給付」,不稱為「失業補助金」,年紀青青,有手有腳何以要人家補助?申辦「失業登記」或申領「失業給付」,離職事由為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就是終止勞動契約的原因,屬於「非自願離職」,不需要附醫師診斷或其他沒有必要增加麻煩的證明,絕對不是勾選自願離職。因為勾選自願離職就不符合申領「失業給付」資格啦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2-23
非自願性離職勾選第11條第5款
(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不用附醫師診斷證明
只不過記得蓋公司大小章
及經辦人姓名及電話
這樣就可以到就業服務站申請了
ps:勾選自願離職就不能申請失業金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2-21
你如果勾自願離職就不能領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