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簽了不該簽的契約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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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I9UVHTG ]

作者: saladay (Salad Days)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好像簽了不該簽的契約
時間: Tue Sep 3 21:44:47 2013



盡量簡短交代前言 QAQ

廣告公司錄取我當平面廣告模特兒

要自付17500元的500張宣傳照製作費

但每天都會有CASE可以接(至少持續半年)

原本算一算覺得還算合算 所以就跟公司簽約

簽約內容大概是同意他們當我經紀人 如果有酬勞公司抽三成

然後願意自付17500的宣傳照製作費 如果不配合導致公司蒙受損害願意賠償損害

關於終止合作的部分是沒有什麼罰則

還簽了之後的肖像權歸屬的約

然後對方還給了我一個明天的珠寶平面模特兒通告(酬勞3000元)

說這個拍完之後他們會跟廠商要照片 直接拿來做成宣傳照

然後明天順便結清17500



但是簽完之後才知道 所謂的"CASE"也包含試鏡

所以有可能你每天都有CASE 但是都是試鏡而已 不一定有酬勞

我很想反悔 這樣算下來可能根本賺不到錢

想要明天去拍完照之後(因為已經簽了明天通告的工作約了)

跟對方說我不想做 所以照片也不用幫我印了 所以17500我也不要付



我的問題有幾個:

1.對方沒有把那願意付製作費的合約的備份給我 我這樣告知 契約正本還是在他手上

對方可不可以還是要我履約? 我應該怎麼做才能保障自己?

他會不會還是故意硬是印照片出來要我付錢?

2.對方會不會要求我付明天通告的造型師跟攝影師的費用?

3.那三千塊的酬勞我還是可以領嗎? 因為不是領現 覺得會被刁難(但領不到也算了)

4.這些相關問題 是應該向勞工局申訴嗎?還是有哪些申訴管道?


我剛出社會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拜託大家幫幫我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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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9-06
明天就別去了.快閃吧.趁還沒被賣掉前閃人
Puput avatarPuput2013-09-08
不平等的契約基本上是無效的
Jacob avatarJacob2013-09-11
明知是火坑還要跳.神仙也救不了你...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9-15
這種新聞看的還不夠多嗎...想成為下一個頭條?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9-15
建議你先寫存證信函說明合約內的哪個地方模糊
請善意第三方(警局或立委服務處幫忙見証)簽名註記
Necoo avatarNecoo2013-09-17
再請善意第三方陪同你去作合約修改 甚至毀約
Puput avatarPuput2013-09-20
不過你既然簽了 就是有履行合約的義務
看是要走備案詐欺或者和解 相信民法可以還你一個公道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9-24
不PO圖就想要解答 現在的女生真是
Puput avatarPuput2013-09-27
合約內容你也講的不清不楚 真要幫你也無從幫起
Necoo avatarNecoo2013-09-30
你不覺得好笑嗎?跟廠商要照片直接拿來做成宣傳照..成本在哪?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10-04
珠寶平面模特兒通告你確定是真的? 不是套招的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10-07
趕快打電話去問勞工局或是有法律相關單位吧
時間拖越久對你只是越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