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其他四名同事原本在加工區上班,101年5月僱主落跑了,不但積欠2個月薪水沒發,而且至今都沒出面處理積欠薪水,資遣費和預告工資,我們這些可憐員工就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但僱主都沒出面解決,無法進行調解,勞工局建議我們這些人一起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但是我們不知道怎樣計算資遣費及預告工資,所以只能將每個人的年資和平均月薪提供,請好心人幫忙計算一下,感恩!!!(一)我的年資自92年8月起至101年5月止,平均月薪33000元(二)同事A的年資�
好心人請幫忙計算資遣費,預告工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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