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部某救護車公司工作
當隨車EMT
每天0800~1800上班
月休六天
輪休制
有時會要去戶外活動支援救護站
支援的話常常要凌晨四五點就到場
或是晚場就是會超過六點下班
可能到八九點
以上情況發生
每次都是給你200元誤餐費了事
每月其中十天還要值班
意指要上滿24小時
算在本來就有的薪資內
對了我的薪水是25k
這個月因為人力短缺
我要值13天班
薪水不變
我提出下個月想休八天
老闆表示那下個月扣1666元
沒有國定假日
也沒年終
薪水給現金
沒有打卡
請問如何檢舉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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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0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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