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個多月前上班途中.因為一台休旅車並排停靠在機車停車格外.駕駛開門上車我騎機車行經車門邊被突然彈開的車門撞到(駕駛人開門已坐上車.車門並未完全關上.我有向左側讓30公分的距離.我行經時突然車門大開)撞到我的腳.事發當時汽車駕駛人並未理會或要下車察看.我當下拍其車門告知已經撞到我很痛.但他打開車門竟跟我說~~痛是你在痛關我什麼事!!隨即關上車門要駛離現場.我不顧一切忍住腳上的傷痛一邊報警一邊攔阻他離開事故現場.我貼近汽��
如何要求合理的車禍理賠??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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