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醫院護理長,藉職務之便,趁人之危,向病患家屬開口借錢,金額高達新台幣壹佰捌拾萬元整,家屬在極為無奈的狀況下,把僅有存款全數領取現金當面交給護理長(但護理長表明要現金)。如此龐大金額對家屬而言確實無力負擔,但存心騙財極為可惡的還要求家屬向銀行貸款補不足之餘額。護理長民國97年12月言明,於民國98年6月先歸還新台幣陸拾萬元整給銀行,結果護理長未履行承諾,又因銀行催討貸款債務,因此和護理長於民國98年8月7日��
如何讓護理界**現形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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