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中低收入戶? - 工作
By Steve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單親家庭要有什懡條件才能辦中低收入戶.我還撫養2個不到5歲ㄉ小孩?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By Lucy
at 2009-01-11T15:39
at 2009-01-11T15:39
低收入戶資格: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9,829元者。
2.動產平均每人未超過55,000元者。
3.不動產全戶未超過260萬元者。
以上3項皆要符合~
再來沒工作不代表沒有工作能力~
有工作能力者無工作以各行各業最低薪資計算
低收入戶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同一戶籍皆列入計算~
低收入戶要由戶長提出申請~你是戶長嗎?
爸爸是你的一等親遷走也沒用一樣列入計算~
如果你無法拿出證明計有工作能力者社會局是不補助有工作能力者,還有奶奶是直系親屬他的財產.收入都要列入計算~
有一新聞只因孫子在戶籍中即被取消補助資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2/2/...
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一)應計算人口範圍: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
一、不得在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五、在學領有公費。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七、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7年即9829元)。
2.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三)扶助等級:依臺灣省、福建省低收入戶扶助等級之規定:
1.第一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
2.第二款: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分之二以下。
3.第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逾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且在最低生活費以下。
政府為了讓經濟較弱勢的學生,可以減輕其就學負擔,以維護人人有書唸的社會正義,所以政府特別提撥相關經費,只要你符合下列身分,就可以申請學雜費部分減免或全額減免。
--身份類別 學雜費減免額度
一、 軍公教卹內遺族就學優待 減免全部學雜費
二、 軍公教卹滿遺族就學優待 公告定額
三、 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費 減免學費3/10
四、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 依其身心障礙程度: 重度者:減免全部學
雜費中度者:減免7/10學雜費 輕度者:減免4/10學雜費
五、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六、 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 減免全部學雜費
七、 原住民學生就學減免 公告定額詳細減免數額,可在高教司網頁查詢,
也可以向就讀學校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查詢。
詳細減免數額,可在 高教司網頁 查詢,也可以向就讀學校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查詢。當然,除了學雜費減免,你還是可以申請其它各類獎助學金和就學貸款,讓你輕鬆完成學業。
**特別注意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助學金。
另 如同時符合前計畫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獎助學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 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之申請資格,應同時向符合條件之單位提出申請,由政府擇最高金額之助學措施核 發助學金。
By Enid
at 2009-01-12T03:52
at 2009-01-12T03:52
By Gilbert
at 2009-01-15T04:57
at 2009-01-15T04:57
兒少福利法也有補助,請一併與社工討論。
法令繁瑣,手續更是磨人,請耐心。
祝福妳
低收入戶申請
補助對象: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用
(97年即9,829元,但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23,841元核計)。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補助標準:
1.全民健康保險費全額由政府補助,享免費醫療。
2.生活費補助:
(1)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生活費7,100元。
(2)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家庭生活費4,000元。
(3)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給1,800元。
(4)二、三款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每名每月發給在學生活補助費4,000元。(進修部、夜間部除外)
(5)戶內如有身心障礙或老人另發給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老人生活津貼,老人領有中度以上殘障手冊者,加發1,000元。
應備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包括所有兒子、女兒)
2.全戶所得及財產資料(包括所有兒子、女兒)
3.申請人父母親戶籍、所得及財產資料
4.最近1年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明細影本(申請人、配偶、殘障者及老人均需附)
5.同意書及印章(申請人、配偶、殘障者及老人均需附,有溢領時,供縣府追繳用)
6.子女切結書(申請人及戶內直系血親,須填妥並蓋章)
7.其他:
(1)協議離婚未滿3年者須附前配偶戶籍及稅籍資料
(2)大陸配偶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
(3)外籍配偶居留證及護照影本
(4)殘障者附殘障手冊影本
(5)15歲以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醫院診斷書(須由公立醫院或財團法人醫院開立)
(7)服役、服刑、失蹤證明
(8)榮民院外就養金證明
(9)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10)彩券經銷證及銷售證明
(11)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三條件者)
1.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未超過260萬元。
2. 存款,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每人未超過55,000元。(利息所得換算為本金計算方式,以台灣銀行公告一年期定存利率,百分之2.095計算)
3.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9,829元。 (97年即9,829元)
97年度最低生活費,臺灣省9,829元,台北市14,152元,高雄市10,991元,福建省6,500元。
家庭總收入以外財產總額之一定限額:
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 5 萬 5 千元為限。 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 260 萬元為限。
台北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 15 萬元為限。 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 500 萬元為限。
高雄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以 30 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 5 萬元。 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 260 萬元為限。
福建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每年 40 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 10 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 200 萬元為限。
By Kelly
at 2009-01-14T23:37
at 2009-01-14T23:37
到當地的鄉.鎮.公所 詢問. 或請當地里長或鄉長.幫忙妳申辦手續會較快.未成年的小孩還有多項的補助措施.記得問仔細一點哦?
<北縣和北市都有許多不同的補助方案>
辛苦了.給你加加油.
Related Posts
為什麼美國學生能比台灣輕鬆?
By Brianna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
最近喜歡上一個女性...處女座..
By Thomas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
有關英國護理研究所的一些問題
By Anthony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
請各位大師幫我分析一下八字命盤
By Aaliyah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
麻煩大家幫我留意一下,我想找工作!
By David
at 2009-01-11T00:00
at 2009-01-1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