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找人接工作該怎麼辦?急(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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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是高雄前鎮高中對面的全家大夜班.
目前自己的主要工作太忙所以想找人接替.
但老闆又說要我或他找到人我才能辭掉,而我4月主工作就開始忙了,所以很急!!
班別很輕鬆一個禮拜做一天就好,要做哪一天可以指定,如果有經驗的人更佳!!
別跟我說從104或111找,因為我沒會員跟本不能找....
P.S.需男性.18歲以上.1次工作9小時.領800.月做4天.每個禮拜固定一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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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1-03-28
找人應該是你們公司人事或老闆的事吧
怎麼會是一個離職員工要做的勞基法規定
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10天前告知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20天前通知
三年以上的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