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醫生如果我因為職業傷害要提前離職算惡意離職嗎? - 工作Zenobia · 2013-04-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是美容師因為我的手受傷無法繼續工作,雖然有提前寫離職單,但是我的手還是無法繼續工作,也有提出醫生證明 證明是職業傷害,所以我跟我們老闆說我剩一個禮拜想提前離職,他卻說我是惡意離職不可以領薪水,請問這樣真的不能領嗎?工作醫生All CommentsTristan Cohan2013-04-25勞基法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013-04-24 14:30:11 補充:勞基法第59 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Erin2013-04-27打電話去勞工局問....會比在這裡問還要詳細...........Related Posts家有失智爺父母也中風,單親又扶養一國2女兒,我該如何?2013年(民國102年)四五月適合入宅的日子想知道自己的流年適合職業個性等等(急)淡江日文和銘傳國企的抉擇想要轉職,學些什麼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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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2013-04-24 14:30:11 補充:
勞基法第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