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影響工作機會是否違憲?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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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台北建中畢業,後到北京大學醫學系畢業,曾於紐約大學附設醫院任職三年(美國承認大陸學歷),96.5.想與某乙(波蘭大學醫學系畢業)一起競爭台大醫院住院醫師職位,沒想到初審就出局(不承認其學歷) ,這種因學歷問題而抹煞張三的工作機會,是否違憲呢?理由是什麼呢? 謝謝!!
Update:
請補充附上憲法法條或大法官釋憲條款.....謝謝 ^^

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09-05-01
其實你的問題是政治問題
看看大法官解釋第328號
你可以知到大法官在遇到政治問題時
她們給的答案就是不干涉
所以你在這講有沒有違憲, 老實講, 真的沒有意義
法律再大, 不可能連國家做基本的原則都丟掉
你要大法官認為這個是違憲的, 豈不是要大法官承認兩個中國
大法官不敢, 也沒人願意去揹這個歷史的十字架
我很多跟你一樣情況的同學, 都是再跑到美國念個更高學歷
這樣回來找工作就不會被刁
所以, 或許你可以試一下這個方法
Harry avatarHarry2009-05-02
到目前為止
台灣尚未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 中共任何學歷
這是單行法吧~~
扯不上違憲的..
某甲 到 大陸念書時 早就知道的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04-30
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不曾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學歷吧?
當出要去中華人民共和國讀醫學院時,應該就會知道這種情況,
所以應該有心理準備,怎麼可以怪台灣醫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