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法律應該制定一條,
為維持工作平等,女性在職員工不得生育的法律,因為孕婦是無能又麻煩的。
如果想要生小孩,就必須在家靠老公養,
如果沒有老公,那就不能生小孩,這樣連未婚懷孕的問題都解決了。
如果資方很少把人當成人,把孕婦當成不能工作的"機器",
只看到眼前能夠賺多少和立即的效益,法律就這樣訂定好了。
我覺得這樣很合理~這樣不用生孩子的男人就多擔待一點吧~!
如果賺得不夠多養不起,那也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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