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和男方正在談離婚,小孩目前6個多月大,因小孩一出生就由我照料,所以我目前並無薪水收入,但我並不是辭去工作,而是向公司申請一年的育嬰假,而他有一份固定工作薪水約5萬多,我們雙方有意爭小孩監護權,而聽許多朋友說因我沒有經濟來源所以敗訴的機率很大,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提出有力的證據說我有能力照顧小孩?
目前小孩與我都住在娘家,他說要來帶小孩回去,我可以堅持不讓他帶走嗎?我怕會起衝突我可以拿手機錄音嗎?
我的衣服東西都還在男方家,我想去拿我的衣服,可是他不接電話,我該怎麼辦?我可以請警察一同前往嗎?
爭監護權的話,因為我金錢有限,律師費用怎麼算?或者有免費律師?那該如何申請
目前小孩與我都住在娘家,他說要來帶小孩回去,我可以堅持不讓他帶走嗎?我怕會起衝突我可以拿手機錄音嗎?
我的衣服東西都還在男方家,我想去拿我的衣服,可是他不接電話,我該怎麼辦?我可以請警察一同前往嗎?
爭監護權的話,因為我金錢有限,律師費用怎麼算?或者有免費律師?那該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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