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與上班型態兩難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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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兩難的思考中
目前的工作內容是跟以前的工作比起來最喜歡的,薪資待遇也是比較好的。
但工作時間屬於輪班型態,一次上班20多小時,熬夜待命是常態,休假日也是用排假的,額外的事假也不能夠隨時請,通常是要拜託休假同事來代班,家有急事時真的不太方便。考量到未來會結婚生子的話,小孩子的急事應該會很多,擔心應付不及。
而且長期熬夜輪班下,身體健康變得比較差,想著要換工作,但又捨不得現在的工作內容。
對於職業要選擇喜歡的內容與待遇,還是選擇正常時間上班但工作內容與待遇可能不會這麼喜歡,一直在猶豫。
或是有同樣長期輪班的前輩們有沒有什麼調適家庭生活與工作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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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2-21
你看看你願意用多少錢賣掉你的健康,大概就可以知道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2-21
一次上班20小時?
David avatarDavid2020-02-26
我比較好奇什麼工作這種工時不違法?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3-01
是公職不適用勞基法工時規範 2種型態的班別 各輪流1
個月一種是上班上午11:30 打卡 下班隔天中午12:00打
卡(工時約24.5小時) 然後休息一天 另一種是上班上午
11:30打卡 當天晚上23:30打下班卡 睡在公司 隔天上
午6:00打上班卡 下午16:00打下班卡(連同在公司休息
的時間約28.5小時 實際工時為12+10小時) 然後休息一
Kama avatarKama2020-03-03
公職的話,應該考慮如何調單位
publicservan版可以問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