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工作剛滿一年,如要離職特休怎麼算?? - 工作Todd Johnson · 2009-1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到職日:97年11月3日如果於98年1月9日離職的話特休假是否能於一月份全休完呢??工作All CommentsWilliam2009-12-27第三十八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第三十九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Brianna2009-12-27新年度就可以有七天特休假不過你是私人公司可能要看公司要給你休這麼多天假ㄇ不過你可以友善跟他說勞基法原則上都匯給嫁ㄉ佳由...ShowmoreAgatha2009-12-24您好:原則上一般公司98年1月1日起,就有7天的特休(勞基法規定),當然您可以1月份就把7天的特休請完,不過要看您公司是否願意這樣讓您請假,畢竟在私人的一般公司裡面,通常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2009-12-2310:19:31補充:98年1月1日起=>修改為99年1月1日起...ShowmoreRelated Posts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通知請問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的相關問題兩份工作,要兩份工作都保勞健保嗎關於低收入戶及代辦問題有關健康捐健保減免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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