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廚房廚師的工作
101/4/5 工作中受傷被割到手指(無名指),去掛急診逢了四針 (自付680元)
當天中午就先請假回家休息
我沒有開立診斷證明
請問我可以請工傷假嗎?
要另外再去開立診斷證明嗎?(有急診收據而已)
醫生說101/4/15在複診看情況拆線
請問這種狀況我可以請幾天工傷假?
勞保有賠償什麼嗎?
請專業人士回答,不要複製的,我會看不懂......
感激不盡!!!!
已更新項目:
補開診斷書了
內容寫 左手無名指裂傷 保持乾燥 不宜多碰水
請問工傷假請不成了是嗎?
101/4/5 工作中受傷被割到手指(無名指),去掛急診逢了四針 (自付680元)
當天中午就先請假回家休息
我沒有開立診斷證明
請問我可以請工傷假嗎?
要另外再去開立診斷證明嗎?(有急診收據而已)
醫生說101/4/15在複診看情況拆線
請問這種狀況我可以請幾天工傷假?
勞保有賠償什麼嗎?
請專業人士回答,不要複製的,我會看不懂......
感激不盡!!!!
已更新項目:
補開診斷書了
內容寫 左手無名指裂傷 保持乾燥 不宜多碰水
請問工傷假請不成了是嗎?
All Comments
我從事廚房廚師的工作
101/4/5 工作中受傷被割到手指(無名指),去掛急診逢了四針 (自付680元)當天中午就先請假回家休息
我沒有開立診斷證明
請問我可以請工傷假嗎?
在工作中受傷.如有同仁有看見職業害即為成立.就可以請公傷假
但可以請幾天.又公司也需要書面資料用以作業.所以最好能申請
診斷證明.
醫生說101/4/15在複診看情況拆線
請問這種狀況我可以請幾天工傷假?
可以請幾天公傷假在於
http://laws.cla.gov.tw/Chi/FINT/FINTQRY04.asp?sel_...
要旨 :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能工作疑義
全文內容:
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係指勞工於職災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勞動契約中所約定之工作。至於雇主如欲使勞工從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之工作,應與勞工協商。
如無法從事原有工作.但公司願意指派目前傷勢所能從事的簡易
工作.如接電話.倉管等可勝任工作員工不應拒絕上班
如目前無法從事任何工作.應就病情傷勢與公司協商.公司自應
體恤員工目前無工作能力給予公傷假
勞保有賠償什麼嗎?
勞保可申請職業災害傷病給付.自不能工作第四日起請領勞保保額的 70%薪資補償.拆線後再開立診斷證明一起申請
04 05 ~ 04 15 的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補開診斷書了內容寫 左手無名指裂傷 保持乾燥 不宜多碰水
請問工傷假請不成了是嗎?
可以請公傷假.將診斷書交給公司請假
去掛急診逢了四針 (自付680元)
職業災害醫藥費應由公司支付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1512040503...
全文內容:
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係指勞工於
職災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勞動契約中所約定之工作。至於雇主如欲使勞工從
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之工作,應與勞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