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三個月能擅自扣薪水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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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妹妹在今年3月3號在家知名連鎖飲料店工作(夜校工讀生)
做到今年3月20號
老闆一天都只給坐3~4小時,時薪85元
有時六日自己女兒放假會到店裡幫忙
都臨時打電話要我妹放假,沒有班表制
3月20我妹提出離職後就沒去了,
但老闆卻說這樣沒辦法領薪水
想請問這樣該怎麼辦?

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5-03-24
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給付給員工。
Hedy avatarHedy2015-03-25
首先跟你說有關於你的勞基法勞基法保護你的部分
一任何情況不得扣薪
二上班第一天就要加入勞健保
三最低工資目前,月薪是19273時薪是115
四離職在三月內你只要通知雇主就合法
你可以到當地勞工局去擠爆他違法部分你未領薪要求勞工局處理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3-27
《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