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公司於8/31因員工無法配合公司之教育制度...當日與員工溝通後以不適任開除...此員工是7/11報到的...想請問1.資遣通報要如何填日期??因資遣通報需於10前提出,但因事出突然當日與員工溝通後才決定...所以不知該如何填...實際離職日是8/31...我的資遣日期可以填9/13嗎??(因9/3才能寄出)那離職證明是要開8/31還是9/13??若開9/13有無違造文書的嫌疑??2.若是可以填9/13,因未滿三個月所以不需給9/1~9/13的預告工資是嗎??(資遣費會發)3.公司在台北,但該名員工工
工作未滿二個月資遣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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