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責任制,晚上加班卻不准在公司吃晚餐,這樣的公司還要繼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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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機構工程師,工作性質屬責任制;公司有內部管理規定,說不準在公司吃早餐和晚餐,並且希望員工主動加班,加班沒加班費也沒誤餐費;請問這樣的公司還要待嗎,還是累積2年工作經驗在跳槽,另外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快過年了有點想跳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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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碩士學歷,有乙級繪圖證照,也有將近1年工作經驗,原本對公司是充滿熱誠想打拼,但知道晚上加班不准在公司吃晚餐,就沒動力加班了,目前只加約1小時就下班走人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1-12
有機會你就跳吧!我的想法就是這樣。
要賣命給公司,也要看公司肯不肯罩你。
國外就有業主為了一個有癌症的女員工,賣了自己經營17年的商店。
這樣的公司才值得一起共進退。
不然不建議你賣命。有機會就跳吧!跳到有一天有不錯的公司,在考慮要不要長期滯留
2014-01-0922:40:26補充:
不要去信勞基法,本人念了一年,覺得勞基法,是跟業主要撕破臉時才用的,還不一定有用,又或者可以稍微嚇阻業主,如果遇到脾氣硬的業主,你的日子就很難過了
Donna avatarDonna2014-01-10
在台灣責任制已經完全被曲解了原本的意義
就算是如此
在公司不能吃早餐或晚餐
除非是特殊的原因
像是有特殊機器之類的
不然實在有點太誇張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1-08
依照勞基法規定,即使使用責任制,其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勞動契約所規範,仍要依規定給加班費。
不過檢舉了工作大概也不用做了反正外面還有大量新鮮的肝等者老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