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離職問題..拜託幫我解答..><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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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1/23到xx餐廳應徵..當時與老闆口頭上約定時薪80..老闆還說工作未滿7天不給薪水..還說大年初二初三的時候比較忙一定要來上班~然後問我可以接受嗎~我答應所以1/24開始上班!!因老闆待員工的態度極差~時常亂罵人~個人覺得自尊受損!!所以在2/11下午兩點時便在老闆娘與老闆面前說我要辭職~我說:「我做到今天~做到現在~我現在辭職~還有~老闆~希望你對員工好一點~因為我是讀商科的。」老闆對我點點頭~我便打卡走了~2/11當天下午到今天(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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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07-02-14
一.我1/23到xx餐廳應徵..當時與老闆口頭上約定時薪80..老闆還說工作未滿7天不給薪水..還說大年初二初三的時候比較忙一定要來上班~然後問我可以接受嗎~我答應所以1/24開始上班!!您應徵時與老闆的口頭約定,已經成立勞動契約。但是勞動契約的約定不能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有關工作未滿七天不給薪水部分,因為與勞動基準法二十二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規定牴觸而無效。您當時雖然答應,工作未滿七天不領工資(薪水),但是您事後請求發�
Hedwig avatarHedwig2007-02-13
跟他說你不現在把薪水先算給我我初二初三就不去工作!!然後初二初三作完我馬上閃人你薪水再算一次給我當時他沒有交代離職前七天要告知所以他錯在先!!扣你曠職三天更是無理~跟他說作多少算多少!!領完到錢後整數沒改變過再跟他說一句話請你好好思考怎麼對待員工再來當一位老闆!!就是這樣--+*這樣子至少領到了前還出了一口鳥氣!!...
Sandy avatarSandy2007-02-12
你跟他說你去告他她就會怕了,而且初二初三一定要去工作也沒有簽約,憑什麼叫你去上班,跟勞委會說他吃人死死,口氣差。欺負工讀生,就OK啦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7-02-16
你的問題重心不知道是要錢或是要自尊!我管理電子公司人力資源,勞基法略知一二。從勞基法上規定雇主(老闆)是不得扣勞方(你)薪資,即使你是工讀生,我相信你的雇主一定沒有幫你保勞保、健保,這樣子他早就違反勞基法,但是這樣子你還要去跟雇主扯幾天的薪資,搞得自己情緒不好,自尊心受辱!年輕人看見情況不對就閃人,雇主又不會去法院或警察局告你,還去跟雇主扯東扯西,浪費的是你的時間、精神,你不如再找大間公司工讀生,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