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述一下我的問題約莫四年前,我受全家便利商店某間店的店長委託管理他的另外一間店,當時我們在全家總公司的見證之下簽署合約,唯一不同的是我沒有實質上的任何職權,僅僅是領月薪的代理店長,也就是人頭(合約上言明公司大小章、存摺等皆由該名店長保管,我只負責帶店)。但半年後我因為每日超時工作、且沒有任何勞健保的狀況之下我的身體出現了狀況,故也在公司的高層評估之下依照正常程序辦理離職。在離職後的第三年,我開始陸�
已離職但名字仍被當人頭導致財產被凍結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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