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停役令是否還須回役煩請網友們解答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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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今年(98年)3月31日因當兵前幾年左膝前十字韌帶曾斷裂重建過,且三軍總醫生已註名韌帶鬆脫超過1公分以上(依照規定已符合免役體位)而領到停役令,也辦理好返鄉手續,但居然收到體位未能判定,一年後要接受複檢的通知,之前已經因國軍醫院誤判而自認倒楣當了半年的兵,好不容易老天爺在今年2月多讓小弟遇到有良心、技術優良的醫生還了我一個公道,不過如果一年後複檢又被通知要回役,那這也太荒繆了吧,這不就等於三軍總醫院的醫師在自打嘴巴,且深具刁難、雙重標準、不公平的涵義嗎?有點醫學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重建後的韌帶只會越來越鬆,而不會越來越緊實的道理吧!
PS:真的很怕一年後複檢的那位醫生又隨隨便便的檢查及診斷,造成誤判,導致小弟必須回役…”/_\“。
煩請網友們替小弟解答,看是否會有回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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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vatarAgnes2009-09-24
根據兵役法規定’’’服役期間因事故外傷或受傷’’而造成無法執行任務者’’’你都已領取停役令’’視同退役或退伍資格’’’沒甚麼好擔心的’’’’’’
2009-09-2521:19:14補充:
你都已經已領停役令’’’’’實在不必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