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忙~關於易科罰金繳納問題^^~感恩(急)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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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大約這個月18號接到執行判決書的(10月30號執行)而我因為懷孕兩個多月又失業中.......所以在21號打電話給書記官商量分兩期當然書記官跟我說因為我已經有減刑了(15天)基本上兩個月以內是不給予分期的總金額13500可是我繳不出來....我男友在台北工作他也要到11月5號領薪水大概7~8號回來高雄才可以給我錢付易科罰金可是我又不想被關畢竟才15天又不是2~6個月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我可以先不去執行嗎?等我男友回來我再拿著錢去繳納嗎????如果給他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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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10-26
你收到"執行指揮書"了嗎?判決書根指揮書不一樣喔!入監或繳納易科罰金是以指揮書為準。如果你確定是10/30執行,你可以向檢察官申請延後執行(指揮書上有他的名子),到地檢署的執行科去找他,理由是:你懷孕了,正在作一系列的檢查。只要有正當理由,通常都會準。如果你繳納日期(即報到服刑日)沒去繳,也沒申請延後執行,你就會被通緝。管區就會去羈押你,強制執行。如果你被通緝,跑路躲警察,就算你有錢了想去繳罰金,檢察官大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