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共有兩個問題~~我是從事服務業的,年資一共為一年三個月,公司規定一個月前提出離職方可生效,而我在11月29日提出離職,30日與店經理面談,等到12月6日與區域督導面談,然而卻一直沒有確定離職日期(當時班表已經排到隔年的1月7日),督導告知我要等到12月25日後再跟他確認離職與否,等到12月28日我再打電話去問主管離職日期時,他們還是不確定,12月29日才告訴我,只要做到今天就好,請問當日確定離職日期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做到12
年終與離職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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