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題刑訴&刑法請教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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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例] 甲開車同時撞傷乙、丙,檢察官只針對甲撞傷乙的部分起訴,甲對丙的部份則為
不起訴處分。

a. 學理上認為遇到「起訴+不起訴」的矛盾時,起訴是有效的,不起訴是無效的。照理說
丙應該很高興不起訴是無效的,怎麼會想提起再議?難道他希望不起訴有效,然後甲對丙
就不用負責了嗎?(我其實看不懂釋字140號到底想表達什麼Orz)

b.即便依釋字140號將原不起訴處分撤銷,然後呢?會叫檢察官重新針對甲傷害丙的部分起
訴嗎?


2. 無義務之遺棄罪只能用積極作為的方式,所以如果某天早上我看到自家門口被放了一
個棄嬰,我不管他竟自去上班,幾天後小嬰兒餓死,這樣我也沒事嗎?


3. [例] 甲殺乙數刀,見乙倒地不起,棄刀而去;丙路過,見乙尚未氣絕,遂補上一刀,
乙死。這應該是屬於中斷的因果關係還是累積的因果關係?是不是要看丙最後補上的那一
刀是不是致命一擊來決定?


以上3題希望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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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3-07-28
小弟對刑訴感興趣~ 只對1.的拙見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7-31
為什麼原PO會認為丙-不起訴會很高興?? 丙是法義受害者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8-05
丙應該是希望起訴甲才對。 對於起訴+不起訴沒有甚麼規定是
Noah avatarNoah2013-08-08
無效的~ 其無效並非不起訴而是案件同一性問題 想像競合犯
Adele avatarAdele2013-08-11
甲所犯乃一犯罪事實,檢方起訴乙範圍而未起訴丙之部分
Kumar avatarKumar2013-08-13
同樓上1.的丙不是被撞嗎???怎麼會不想起訴呢....???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8-16
而院方對犯罪事實認定不受檢方起訴事實限制~ (剩下自己思考)
Emily avatarEmily2013-08-20
2要是有事,你不是忙死了??遇到遊民都要管一下
Ina avatarIna2013-08-22
3.如果丙是刺中要害就是中斷因果關係
John avatarJohn2013-08-25
原PO應該是說丙對"不起訴無效"很高興而不會聲請再議
Leila avatarLeila2013-08-27
但釋140是指對丙不起訴處分雖然實質上無效
但形式上仍有一個處分在,再議是要撤銷這形式的處分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8-31
撤銷後是整個不起訴處分不在而不是使這個處分變有效
Sandy avatarSandy2013-09-01
樓上大大所說~小弟一時頭昏~ 看不懂~ 翻了140後~就知道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9-02
應該說~140所說乃是一個違法的不起訴處分如何救濟?簡單回答
Lucy avatarLucy2013-09-05
就是撤銷這一個不起訴處分,使違法處分不存在~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