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 - 工作
By Ula
at 2015-04-22T00:00
at 2015-04-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弟弟被告妨礙性自主,我弟弟跟她是男女友,她們老師不知道什麼原因誤會 向社工提報,我弟弟就被告了, 女方15歲 我弟弟20。
1.女方筆錄是 有一次晚上去我們家 喝瓶啤酒聊著聊著就睡著了 也不清楚有沒有發生關係。
我弟弟說女友有去醫院驗傷 陳舊性撕裂傷。
而女方家長皆不提告,因為未滿16所以無法撤告,所以還是得上法庭。
2。我弟弟筆錄則是否認有發生關係,但是有親親抱抱抱撫摸。
前幾天弟弟 突然接到警察電話說要驗DNA
是代表對方也有驗DNA嗎?
過幾天要開庭了
我弟弟還只是個學生 也有工作 也沒有任何前科 我弟弟緊張到每天吃不好睡不好 我做姐姐的很心疼
請問律師 開庭時我弟弟要怎麼說 要怎麼做
我們家是單親 弟弟平常也很乖 也會替家人著想 但是就交了15歲的女友
我弟弟每天都想死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幫他
1.女方筆錄是 有一次晚上去我們家 喝瓶啤酒聊著聊著就睡著了 也不清楚有沒有發生關係。
我弟弟說女友有去醫院驗傷 陳舊性撕裂傷。
而女方家長皆不提告,因為未滿16所以無法撤告,所以還是得上法庭。
2。我弟弟筆錄則是否認有發生關係,但是有親親抱抱抱撫摸。
前幾天弟弟 突然接到警察電話說要驗DNA
是代表對方也有驗DNA嗎?
過幾天要開庭了
我弟弟還只是個學生 也有工作 也沒有任何前科 我弟弟緊張到每天吃不好睡不好 我做姐姐的很心疼
請問律師 開庭時我弟弟要怎麼說 要怎麼做
我們家是單親 弟弟平常也很乖 也會替家人著想 但是就交了15歲的女友
我弟弟每天都想死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幫他
All Comments
By Leila
at 2015-04-25T13:13
at 2015-04-25T13:13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依刑事訴訟法 第154條之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若無確鑿之證據,不得對被告作不利之推定,法官應諭知無罪之判決。若有對被告不利之證據,檢警應積極查實,以求勿枉勿縱,公平之審判。
犯罪之事實,應由檢察官調查舉證,而不是由被告自己證明自己無罪。因此檢察官開偵查庭時,妳弟弟只要跟檢察官說,他與女友實際上並沒有發生性行為,之後保持緘默就好了。檢察官如何問,就如何據實回答就。其他的就不用說太多,盡量少說話,尤其對自己不利的,通通拒絕回答。如此才能為自己爭取有利之認定。
警察電話說要驗DNA,無非就是要採樣比對,看女方身上有無妳弟弟之DNA,以釐清案情,讓真相水落石出。
妳弟弟所涉及的是刑法第227條之罪行,因為你弟弟已經滿20成年了,因此本罪為非告訴乃論罪,一經提告是不能撤銷的。雖然女方家長不想提告追究,但檢察官仍然是要依法偵辦論處的。本法條罪行,不僅是發生性行為要論處,就連發生猥褻之行為,也要論處的。因此你弟弟最好連"親親抱抱抱撫摸",也都不要去陳述,否則會有可能遭到檢察官起訴的。妳弟弟雖在警方筆錄時,有承認雙方有撫慰之行為,但檢察官應該會再向妳弟弟確認。如果檢察官有問起時,妳弟弟就推翻筆錄之供詞,堅稱雙方並沒有撫摸。這樣對訴訟才會比較有利的。
本案雖是非告訴乃論罪,但雙方是情投意合之情侶,況且女方父母也並沒有要追究,就算有犯罪之事實,檢察官應該也不會重辦的。因此是有爭取緩起訴之空間的,妳與弟弟就不必過於擔心與憂慮了。我估算此案應該很快就能平安落幕的。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By Elma
at 2015-04-24T01:56
at 2015-04-24T01:56
以下是yahoo搜查的結果,希望可以幫到你。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_ylt=A2oKmLeNxAN...
記得選我最佳答案!
By Mia
at 2015-04-26T03:22
at 2015-04-26T03:22
有沒有進去??
女方不知也就算了,怎麼連男方自己都不知道??
那………又是誰進去了??
By Christine
at 2015-04-25T19:38
at 2015-04-25T19:38
律師幫您找出最有利的法律觀點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 http://www.law580.com.tw/
By John
at 2015-04-22T22:38
at 2015-04-22T22:38
沒誤會啊
女方15歲
有去醫院驗傷 陳舊性撕裂傷
沒誤會啊
2015-04-22 20:07:45 補充:
1.女方筆錄是 有一次晚上去我們家 喝瓶啤酒聊著聊著就睡著了 也不清楚有沒有發生關係。
妳弟弟所涉及的並不是刑法第227條之罪行而是趁機姦淫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225 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相類之情形嘛,酒醉就是了。本罪非告訴乃論。
2015-04-23 12:51:49 補充:
弟弟平常也很乖
大學生教國中生還真乖
啊
是交不是教
我大一時教一個國二女生家長一直把頭伸進來我覺得很變態
原來有的變態平常也很乖
2015-04-24 12:36:41 補充:
人妻嗆小王 「我有你精液」
婚外情變調 2天狂叩上百通恐嚇
201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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