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罪是否須為己手犯? - 考試
By Delia
at 2013-07-16T17:08
at 2013-07-16T17:08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patetic ( )》之銘言:
: 標題: [課業] 強制性交罪是否須為己手犯?
: 時間: Mon Jul 15 23:55:54 2013
:
:
: 黑道大哥甲(50歲)以優越意思支配力,脅迫小弟乙(22歲)對丙女(20歲)性侵,
: 小弟乙心中雖不願,但不敢不從,便用手指插入丙女下體性侵;丙女反抗,踢傷小弟乙之
: 下體成重傷。
:
: 請問:
: 1.強制性交罪是否須為己手犯呢?大哥甲成立強制性交罪的間接正犯嗎?或是強制性交罪
: 的教唆犯?
強制性交罪非己手犯
大哥應該是強制性交罪的間接正犯
:
: 2.小弟乙成立強制性交罪嗎?是否可主張緊急避難?小弟乙成立強制性交罪與否是否影響
: 大哥甲該當之罪?
小弟應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因為我認為生命法益是所有個人法益存在的前提
利益係無限大 明顯優於性自主法益
生命法益是人性尊嚴中的人性尊嚴中的人性尊嚴....無限
具有本質再本質再本質.. 核心再核心再核心..的性質
以上均無限 謝謝
沒有命 哪來尊嚴?
所以生命法益明顯優於性自主法益
有學者說性自主 或XX自主涉及人性尊嚴的本質核心等等
所以不能 為保全生命法益而犧牲性自主云云
以上邏輯成立的話 強姦犯應該可以判死刑才對 至少上限也要來個無期徒刑
但實際上在立法者心中 對於生命法益的保護明顯遠高於性自主法益
所以殺人罪 有死刑 無期徒刑 十年以上
強制性交罪是 十年以下
差很大喔
至於主張避難行為要有行為相當性的學者
我認為是多此一舉
因為利益衡量時 決定利益高低 本身就帶有社會倫理或法秩序的或社會大眾評價在內
不用為了考慮社會大眾的觀感再重複審查
:
: 3.丙女成立重傷罪嗎?是否可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小弟乙主張緊急避難成立與否是
: 否會影響丙女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之成立?
丙女能不能成立重傷罪?
雖然丙女不能對乙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有些學者忘了一個很重要之點
丙其實可以對乙主張緊急避難!!!!
並非丙一定要承受乙的攻擊
所以也沒有學者所說什麼對丙很不公平 要默默承受的事情
重大身體法益和性自主法益 誰高誰低呢?
278刑度高於221 看來立法者認為重大身體法益略優於性自主法益
而且我認為 踢小弟弟就算了 為什麼要踢成重傷呢
乙永久性遭受到性自主權本質核心重要內容不能或難以行使呢!
比丙一時性的性自主權侵害嚴重多了
因此丙不符合利益衡平原則 係避難過當
對於有些學者一方面認為乙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卻又容許乙主張欠缺期待可能性 免除罪責
我不得不說 這是一個鴕鳥的作法
因為如果一般社會大眾站在乙的立場 還是會去侵害丙的話
那麼表示乙的行為應是符合社會評價和法秩序的
學者心中一定也認為自己站在乙的立場還是會這樣做
處罰乙 很可憐
所以才會提出欠缺期待可能性的看法
因此 乙的衝突應該在不法解決 而非罪責
不是一面否定乙的緊急避難 一面又肯定可以阻卻罪責
直接大方承認乙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不是更好嗎?
不用卡在把人性尊嚴無限上綱這一塊
忘記生命才是人性尊嚴最最最重要的內涵
:
: 我的問題如果不合思考邏輯,請幫我回答甲、乙、丙三人該如何評價。
: 謝謝!
:
:
:
: --
: 標題: [課業] 強制性交罪是否須為己手犯?
: 時間: Mon Jul 15 23:55:54 2013
:
:
: 黑道大哥甲(50歲)以優越意思支配力,脅迫小弟乙(22歲)對丙女(20歲)性侵,
: 小弟乙心中雖不願,但不敢不從,便用手指插入丙女下體性侵;丙女反抗,踢傷小弟乙之
: 下體成重傷。
:
: 請問:
: 1.強制性交罪是否須為己手犯呢?大哥甲成立強制性交罪的間接正犯嗎?或是強制性交罪
: 的教唆犯?
強制性交罪非己手犯
大哥應該是強制性交罪的間接正犯
:
: 2.小弟乙成立強制性交罪嗎?是否可主張緊急避難?小弟乙成立強制性交罪與否是否影響
: 大哥甲該當之罪?
小弟應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因為我認為生命法益是所有個人法益存在的前提
利益係無限大 明顯優於性自主法益
生命法益是人性尊嚴中的人性尊嚴中的人性尊嚴....無限
具有本質再本質再本質.. 核心再核心再核心..的性質
以上均無限 謝謝
沒有命 哪來尊嚴?
所以生命法益明顯優於性自主法益
有學者說性自主 或XX自主涉及人性尊嚴的本質核心等等
所以不能 為保全生命法益而犧牲性自主云云
以上邏輯成立的話 強姦犯應該可以判死刑才對 至少上限也要來個無期徒刑
但實際上在立法者心中 對於生命法益的保護明顯遠高於性自主法益
所以殺人罪 有死刑 無期徒刑 十年以上
強制性交罪是 十年以下
差很大喔
至於主張避難行為要有行為相當性的學者
我認為是多此一舉
因為利益衡量時 決定利益高低 本身就帶有社會倫理或法秩序的或社會大眾評價在內
不用為了考慮社會大眾的觀感再重複審查
:
: 3.丙女成立重傷罪嗎?是否可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小弟乙主張緊急避難成立與否是
: 否會影響丙女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之成立?
丙女能不能成立重傷罪?
雖然丙女不能對乙主張正當防衛
但是有些學者忘了一個很重要之點
丙其實可以對乙主張緊急避難!!!!
並非丙一定要承受乙的攻擊
所以也沒有學者所說什麼對丙很不公平 要默默承受的事情
重大身體法益和性自主法益 誰高誰低呢?
278刑度高於221 看來立法者認為重大身體法益略優於性自主法益
而且我認為 踢小弟弟就算了 為什麼要踢成重傷呢
乙永久性遭受到性自主權本質核心重要內容不能或難以行使呢!
比丙一時性的性自主權侵害嚴重多了
因此丙不符合利益衡平原則 係避難過當
對於有些學者一方面認為乙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卻又容許乙主張欠缺期待可能性 免除罪責
我不得不說 這是一個鴕鳥的作法
因為如果一般社會大眾站在乙的立場 還是會去侵害丙的話
那麼表示乙的行為應是符合社會評價和法秩序的
學者心中一定也認為自己站在乙的立場還是會這樣做
處罰乙 很可憐
所以才會提出欠缺期待可能性的看法
因此 乙的衝突應該在不法解決 而非罪責
不是一面否定乙的緊急避難 一面又肯定可以阻卻罪責
直接大方承認乙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不是更好嗎?
不用卡在把人性尊嚴無限上綱這一塊
忘記生命才是人性尊嚴最最最重要的內涵
:
: 我的問題如果不合思考邏輯,請幫我回答甲、乙、丙三人該如何評價。
: 謝謝!
:
:
:
: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Genevieve
at 2013-07-16T19:25
at 2013-07-16T19:25
By Zora
at 2013-07-19T04:20
at 2013-07-19T04:20
By Hamiltion
at 2013-07-20T05:06
at 2013-07-20T05:06
By Jessica
at 2013-07-22T08:55
at 2013-07-22T08:55
By Frederica
at 2013-07-22T09:57
at 2013-07-22T09:57
By Michael
at 2013-07-26T00:49
at 2013-07-26T00:49
By Kumar
at 2013-07-27T14:38
at 2013-07-27T14:38
By Andrew
at 2013-08-01T06:53
at 2013-08-01T06:53
By John
at 2013-08-05T22:29
at 2013-08-05T22:29
By Dorothy
at 2013-08-09T15:51
at 2013-08-09T15:51
By Joseph
at 2013-08-10T17:06
at 2013-08-10T17:06
By David
at 2013-08-14T10:05
at 2013-08-14T10:05
By Jessica
at 2013-08-18T16:51
at 2013-08-18T16:51
By Yedda
at 2013-08-19T18:53
at 2013-08-19T18:53
By Mia
at 2013-08-20T09:52
at 2013-08-20T09:52
By Quanna
at 2013-08-24T13:33
at 2013-08-24T13:33
By Robert
at 2013-08-27T19:30
at 2013-08-27T19:30
By Elizabeth
at 2013-09-01T04:54
at 2013-09-01T04:54
By Elvira
at 2013-09-01T06:43
at 2013-09-01T06:43
Related Posts
地方自治劉秀老師改名?
By Lily
at 2013-07-16T15:15
at 2013-07-16T15:15
營運職-系統分析 要如何準備口試呢?
By Daniel
at 2013-07-16T14:18
at 2013-07-16T14:18
Heaviside計算問題
By Anonymous
at 2013-07-16T13:56
at 2013-07-16T13:56
郵局外勤二試問題
By Harry
at 2013-07-16T13:23
at 2013-07-16T13:23
郵局營運職 工作證明影本如何提供?
By Carol
at 2013-07-16T13:17
at 2013-07-16T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