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5月9日我與對方發生擦撞,對方是工作車,我是機車!
住院九天,左腳趾骨折,需休養三個月! -以下-
1.我要要求膳食費,但我不是吃醫院的營養餐,而是吃路邊攤,那我該如何申請理賠呢?
2.膳食費是否只能申請住院那幾天?
3.我要要求換藥理賠,但我是自己買藥來換,也無收據發票,該如何申請理賠呢?
4.申請交通費能否連帶上課的交通費呢?有計程車收據,家中無汽車!
5.精神賠償能否申請?要什麼理由才能?以下的理由能否成立?大概可要求多少?
a.原本6月18日要考軍官,但該事故所以無法考試,連帶准考證!
b.西藥傷身,吃了三個禮拜的消炎藥!
c.身體疼痛,本身怕痛,而且真的很痛!
d.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上課也困難重重!
6.自家看護的收據格式要怎麼寫呢?以下能否?
茲有XXX請自家看護<近親>,自民國100年5月9日起至
民國100年5月17日止,共計12日,每日新台幣$1200元,
共計新台幣$14400元整
領取人
身分證號碼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7.和解須通知對方,那還要通知警察嗎?和解的過程是?
8.對方保險絕對會刪減理賠,那我是否能要求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掏腰包補足呢?
-以上-有任何問題我會在補充說明!!拜託各位幫我解答-
住院九天,左腳趾骨折,需休養三個月! -以下-
1.我要要求膳食費,但我不是吃醫院的營養餐,而是吃路邊攤,那我該如何申請理賠呢?
2.膳食費是否只能申請住院那幾天?
3.我要要求換藥理賠,但我是自己買藥來換,也無收據發票,該如何申請理賠呢?
4.申請交通費能否連帶上課的交通費呢?有計程車收據,家中無汽車!
5.精神賠償能否申請?要什麼理由才能?以下的理由能否成立?大概可要求多少?
a.原本6月18日要考軍官,但該事故所以無法考試,連帶准考證!
b.西藥傷身,吃了三個禮拜的消炎藥!
c.身體疼痛,本身怕痛,而且真的很痛!
d.行動不便,無法工作,上課也困難重重!
6.自家看護的收據格式要怎麼寫呢?以下能否?
茲有XXX請自家看護<近親>,自民國100年5月9日起至
民國100年5月17日止,共計12日,每日新台幣$1200元,
共計新台幣$14400元整
領取人
身分證號碼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7.和解須通知對方,那還要通知警察嗎?和解的過程是?
8.對方保險絕對會刪減理賠,那我是否能要求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掏腰包補足呢?
-以上-有任何問題我會在補充說明!!拜託各位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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