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建商欺人 - 警察
By Emma
at 2011-01-06T00:00
at 2011-01-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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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家是3戶共用一中庭,該土地除我們3戶有持分外仍有部份其它人共有持分,其屬於所謂的綠地,目前因我們都己入住一年多,該中庭當初建商就已將之圍起並開出一共有的大門,中庭我們一起花錢鋪上排水坦克磚美化,所以我們就這樣也將之種樹並綠化,在這平靜地生活;在中庭西側有一片空地,日前有建商開工,造成灰塵迷漫假日施工中,不得安寧,有空地建商要蓋屋那我們無權過問,每天洗車清潔屋內也認了,但最近一個月來,建商頻頻來按電鈴,說他有持分中庭的土地,他也有所有權狀,所以他們要在中庭挖一排水溝,排放地下水(什麼地下水,根本是生活廢水,修飾得有點超過?結果第二次又改口聲稱說是地下室水,不知這兩個有什麼差別?),一開始建商說要順著我們原有的水溝來作,因我們當然不同意,門口一開工又動土,又得好幾天出入不便,結果第二次又來說如果不行,他們要從中間挖一條水溝排他們住戶的”地下室水”;順著挖都不同意了,哪可能從中庭中間挖,那不是更不便了?他一次來2個,另一次來3個人,口氣也變得更不佳,說是要協調給他們方便,那我們的不便誰來承擔,只是自私地想要便宜行事作業的建商,因為我們鄰居有去他們工地拍照,照到他們有挖我們的圍牆,明顯意圖想要從地下打一洞過來我們的中庭,未經允許地擅自動作,害得我們幾戶也到派出所備案,但警察說要只能提告,沒法作所謂的備案動作,他們隔天會去跟建商說一下;結果隔了兩天,他們又來按我家電鈴,我這次沒開門也不大想跟他們談,他堅持說他們有持分所以有權要開一排水溝,我只回說不然你們去告再來強制執行,結果他旁邊的人用那種流氓的口氣說”告很大喔”然後一票人就離開了,讓人不勝畏懼 1. 有持分就有絕對權來開挖嗎?那今天這個持分挖排水,明天會不會又來挖瓦斯管,後天來弄個電信,那不是沒完沒了?? 2. 有沒更好的辦法或建議可以應付這種人?3. 該如果保護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及居住的權益,想想有時還真怕他們會作出對我們不好的事來.
已更新項目:
各位網友的意見如何,本人皆表示感謝之意,補充部份說明如下:1.再讓建商施工,居住與出入不便還有灰塵與燥音,換作一般人可能會同意嗎?實是想保有自己的權益吧!2.該建商的地屬我們中庭的上坡處,所以想當然排水往下游走,一定是最省錢也最省時的工法,但我們一定要配合?3.其實我也有想過大家一起到有公信力的地方,如地方協調會或法律事務處等地,大家一起來談,如果他們真有權或非用我們的水溝不可,那我們就無話可說;但如果不可或我們可拒絕,我也希望他們不要來打擾我們的生活,但如果如此他們會遵守規則嗎?會不會有其它的爛招或....很難想像得到.
已更新項目:
各位網友的意見如何,本人皆表示感謝之意,補充部份說明如下:1.再讓建商施工,居住與出入不便還有灰塵與燥音,換作一般人可能會同意嗎?實是想保有自己的權益吧!2.該建商的地屬我們中庭的上坡處,所以想當然排水往下游走,一定是最省錢也最省時的工法,但我們一定要配合?3.其實我也有想過大家一起到有公信力的地方,如地方協調會或法律事務處等地,大家一起來談,如果他們真有權或非用我們的水溝不可,那我們就無話可說;但如果不可或我們可拒絕,我也希望他們不要來打擾我們的生活,但如果如此他們會遵守規則嗎?會不會有其它的爛招或....很難想像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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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All Comments
By Yedda
at 2011-01-10T00:35
at 2011-01-10T00:35
要蓋房子 一定要取得 建照執照 當然裡面也會有建築師送交的設計施工圖
按圖施工 蓋好在取得使用執照 先不說這麼遠
問題一
從你的問題 我不太清楚 也不怎麼能理解 為什麼排水溝會設計到你家中庭去...而且第一次來可以說要挖旁邊 第二次來說要挖中間...
這東西圖怎麼畫就該怎麼挖阿怎能變來變去...又怎樣沒經過你們同意就把排水溝畫到共有地裡面去....(不按圖施工 撿舉他 )
問題二
所謂共有土地 學理上來說 未分割前 以分子說..這有點學術 說明如下
假設我與其他三人共有一塊地 各持分1/4 那我的四分之一並不存在特定位子或範圍 而是每個點的四分之一 所以建商能主張公司的持分 就是這個排水溝範圍嗎?? 當然不能
民法820(部分條文)
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
。
民法823(部分條文)
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民法824(部分條文)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
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
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
真要挖
第一 地先分割出來(或不分割但有分管協議書)
第二 變更設計施工圖 (如果已分割他們要不要按圖挖期實也不用太去管他們 不要挖到你們的範圍就好)
這樣才合法阿~~
((用那種流氓的口氣說”告很大喔”然後一票人就離開了,讓人不勝畏懼))
這還不算恐嚇 如對方真有挑釁 恐嚇的可能 你要錄音真有恐嚇行為去警局備案自保
最後希望雙方還是以合為貴 大家談一談
協議分割 圍牆地坪被拆 要點合理補償 我想雙方應該能接受的
祝順心
2011-01-06 17:47:00 補充:
補充一下 如果中庭 是你們社區的法定空地 那是不可能可以分割的
你的問題可能要去多了解一下是什麼狀況
外人無法了解問題全部確實的情況 回答起來 可能也會有所失妥
2011-01-07 09:21:59 補充:
期實你的問題首先就是要清楚 建商有權無權這樣做 對方有權 你就必須忍受再讓建商施工期居住與出入不便還有灰塵與燥音這些情形
第一 調出你們三戶的建物謄本及三戶的土地謄本 中庭土地謄本 建商的土地謄本
第二 調出三戶的土地 中庭土地 建商的土地 的地籍圖 (為了看出相關位子)
第三 去縣市政府建管科(處) 反應你遇到的情況 要求看建照執照設計施工圖
詢問為什嗎會要挖到你們的中庭
先弄清楚以上 你的問題才能繼續談
2011-01-07 09:23:58 補充:
民法779
土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或其他用水,以至河渠或溝道
,得使其水通過鄰地。但應擇於鄰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前項情形,有通過權之人對於鄰地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二項情形,法令另有規定或另有習慣者,從其規定或習慣。
第一項但書之情形,鄰地所有人有異議時,有通過權之人或異議人得請求
法院以判決定之。
民法780
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鄰地所有人所設置之工作物。但
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
2011-01-07 09:35:50 補充:
如果建商的基地 自然排水能連上公家的水溝(路邊的水溝) 要適用779 780是不可能的 (就是自己能有辦法自然排水的情況下 不能去用779 780說我不要用我自己的 我要用別人的)
就算他不能自然排水 一定要用鄰地 那也是 把他們的排水溝接通你們的排水溝連起來 情況也不大可能是穿過你們中庭再挖一條....你們三戶原本沒排水嗎??
而且重挖一條穿過你們中庭要給補償 他們有說要給過嗎??
By Adele
at 2011-01-10T10:04
at 2011-01-10T10:04
可以聯合鄰居用土地法34-1將他持分買走=對方無權使用你們的地
2011-01-06 13:41:14 補充:
想要讓建商怕的方法非常多....
不過重點是你們要有時間..
By Annie
at 2011-01-06T19:56
at 2011-01-06T19:56
有持分能不能讓這建商這樣搞!這可能得法院去裁定才能確定了!不過~他們要是能挖的話!你們也能挖啊!要挖大家都來挖唄!他能改你們原本的東西!你也能改他們弄的東西啊!而且最好是等他們房子蓋好準備要賣的時候!你們再去動那條他們做的水溝!看他們怎麼賣~
3.為了保護家人的安全反而得更強勢才可以!不然永遠被人欺負的!既然你們鄰居看起來也對這是情不爽!你何不問問所有鄰居的意思如何?起碼團結也是一種力量的!不過~正面衝突儘量避免!建商蓋房子絕對是要賣!不可能蓋來爽的!等他們蓋完開始賣!到時候多的是方法整死他們呢~比方說!只要有想買屋的客人跑來問你們這邊好不好阿?你們就說工地蓋房子的時候死過人啊!半夜還經常出現奇怪的聲音!看他們怎麼賣^^
2011-01-07 12:33:16 補充:
這種情況很明顯就是沒在遵守法律的建商
更別說應該注意到的人情義理
大概頂多就是個爛咖建商
1.施工會造成灰塵沒錯!但是!有沒有做好該做的差很多!我家旁邊的國中蓋了一個停車場!停車場上面是操場!我窗戶打開就看到學校!人家蓋了一年多!我家也沒感覺到什麼很誇張的灰塵!
2.過水權?要是建商懂這東西就不用跟你們揮這麼多了!反正也不意外!遜咖建商而已!你們可以讓他過!法律就算這樣規定!但是~如果他們的水溝做的不好滿出水來害你們淹水呢?
3.可以去調解委員會啊!而且會發函通知他們到場!不到場的話是他們放棄權益!
你們還是讓他走原本的水溝比較好!其實那樣產生不了多大灰塵的
By Rebecca
at 2011-01-10T21:27
at 2011-01-10T21:27
一昧的拒絕只會搞壞和諧,建商要養家餬口,你們要維護居家安寧及自身權益,不妨溝通看看請他們簽立承諾書,明訂每日施工時間及清掃環境衛生,拆除臨時工作物如有損壞或建物損壞,要他們回復原狀,並提供保證,這樣比較有幫助啦!
2011-01-06 21:21:40 補充:
興建房子本來就會有灰塵噪音產生,建造房子須聲請建築執照才可施工;再來水往低處流是自然現象,法律也規定鄰地可使用鄰地營造建築或施工,鄰地(就是你們中庭)不得拒絕。參考法條
民法第779條、792條。
所以建商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據,你們真的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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