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內容有點多不好意思...我在前公司任職了3年4個月,因為前公司縮編的關係,導致我們這層樓(倉庫)的5名員工頓時變成多出來的人力,前公司在去年2013/10/17開會通知我們即將被資遣,叫我們做到11月底(不過後來又改成到12月底)也說了會按照勞基法程序給我們應有的遣散費過幾天我去找了老闆的秘書想問看看有沒有其他業務助理方面的職缺可以給我留在公司呢秘書也先問我如果另一個倉庫有職缺願不願意,我回答了我只要問業務助理的對倉��
強迫接受自願離職,不給我遣散費,請幫幫我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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