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二試第二天 - 考試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9-10-21T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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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5055: 話說有沒有人能幫忙提點一下民事法ㄧ跟二的解答 10/21 14:50

感覺今年比較少人討論,來拋磚引玉一下,

以下為個人在考場答題思路,應該有不少錯誤,請版上先進斧正:

補考題連結 https://tinyurl.com/y656erwb

民法一、

(一) 首先,法人在清算完畢前,視為存續(40II)。甲無法受償屬純粹經濟上損失,因此
考慮將184I後段或II作為請求權基礎。考場裡想到用民法清算人職務的規定(40I)作為保
護他人的法律,清算人違法未予清算,依184II對甲負損賠責任。又此屬董事(清算人?)之
職務,依民28規定,令法人連帶賠償。也許可以用41條準用公司法清算規定,去公司法裡
尋找可用條文,但沒法條可參,不宜輕舉妄動。

(二)題目針對時效抗辯去問,是以僅就時效部分回答,未討論是否存在代償請求權。實務
上借名登記類推委任之規定,依照550條,當事人一方死亡即告終止。終止時發生借名登
記物返還請求權,時效15年,自民國90年丙去世時起算。此返還請求權由丁繼承取得,在
98年間乙將該筆土地出售,此時依題意發生代償請求權,要處理時效是否重行起算的爭點
,列明見解採一說。

(三) 沒念過最高限額抵押權,從法理推求。民法96年修正前最高限額沒有明文,但應承
認其習慣法地位,尚可允許其就一切債務概括設定,因此擔保範圍及於該連帶保證債務。
在96年修正後,基於物權法定主義,約定內容未特定債權範圍,違反民法的要求,應屬無
效。
(補充:本題有實定法依據。請參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7條規定除書)



民法第二題

(一) 反於真實的認領,多認為自始當然無效。曾有過無效的認領依民112轉換為有效收養
的見解,但現在收養需要法院裁定認可,現行法制下不宜如此轉換。丙應仍無繼承權。

(二) 若丙確定為表見繼承人,甲死亡後六年知悉丙生父為戊,得依1146或767請求返還B
車。但此時仍要注意時效取得的規定,討論丙有無時效取得(補充:學說上有認為1146條
排除時效取得)。

(三) 此時1146已經罹於時效。過去認為此時亦排除767,但依照大法官釋字771意旨,此
時仍能主張767。


民訴一、

(一)先敘明連帶債務人間、主債務人跟保證人間的訴訟類型,判斷是否合一確定,如是則
應為一致判決。如不是,則援引主張共通原則處理。

(二) 丙上訴是否及於丁,同樣是訴訟類型的爭議,也涉及上訴是否為有利行為。
本文採實務見解,需視判決結果是否基於丙個人事由,決定丁是否為上訴人。
學說有反對見解。

(三)依法參加效原則上只發生於參加人及被參加人之間,尚不及於對造。學說上有認為,
參加人亦受有程序保障,應使其受判決效力、爭點效所及。敘明採一說。


民訴二、

(一) 侵權行為之過失為抽象輕過失。不完全給付則視契約性質,本件屬有償委任,原則
上也是抽象輕過失。但考場裡覺得似乎有詐,因此多掰了本文見解:醫療事件千變萬化,
難以確認「客觀第三人醫師」的過失標準,亦不可單純以違反醫療常規即認為有過失,因
此可考慮在醫療事件採具體輕過失為標準。

(二) 依司法院66例變1,共同侵權行為不須有意思聯絡,僅需客觀行為共同。問題在於共
同違反注意義務,是否能共同侵權?應予肯定。本件醫療小組在外部關係上,小組整體對
病人應有注意義務。縱使內部有分工,也應負互相監督之義務。因此有共同注意義務違反
之情形,須連帶賠償。

(三) 似為傳統爭點,實體法學者多認為不完全給付與侵權行為之差別即在於過失的舉證
責任不同。訴訟法學者多否定上開見解,而仍回歸277處理,主張對己有利者即須負舉證
責任。本題如只有此爭點,配35分有點多,可能有漏看之處,請版友補充。



公司法

(一) 似僅為法條題,公司法修正後放寬非公發公司轉投資限制,是以B公司取得應合法。
如有漏爭點請版友補充。

(二) 討論臨時股東會是否可以聯合多數股東舉辦?計算上是否需排除無表決權特別股?

(三) 似僅為法條題。但僅有甲、乙請求,B公司未一起請求,此處如有爭點請版友補充。
經版友推文告知,可能有召集權人如何決定之爭點。依法應互推一人。

(四) 漏未通知股東丙,為召集過程之瑕疵,可189撤銷。但須注意189-1的規定,如在具
體個案中,丙有實際出席股東會、或表決懸殊極大者,法院可予駁回。需注意實務近期有
比較寬鬆的見解,學說亦有意見。

證交法

該消息屬重大消息應無疑問,本題討論重點應在消息公開時點。對此有不同見解,實務上
有認為已經媒體廣泛報導即為公開。學者(劉連煜)認為,市場上的消息未必可信,仍應以
公司召開記者會證實或是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本文認為公司召開記者會亦未必為可信消
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本題中因為公司有遲延輸入的情形,應以正式輸入公開資
訊觀測站為公開之時點。甲為內部人,乙為獲悉消息之人,均違反內線交易規定。

保險法

似為葉啟洲老師之題目,書裡有案例。
(一) 為南山人壽真實事件,派員收費屬於民法往取債務,且應不得單方變更契約約定之
收費方式。本件保險公司未派員收取,甲根本沒有給付遲延情事,不生停效問題。

(二) 在考場裡認為在考民法92跟保險法64之競合,本件如認甲有不實陳述,亦已罹於64
條的解約除斥期間,但如採學說見解,仍可主張民法92詐欺撤銷。但後來想想,應是考保
險法127條,投保時已存在的疾病,保險人不須負保險責任。葉啟洲老師今天也有發文提
到這條。


憲法沒有讀權力分立,考場裡發揮原創功力,不敢獻醜。
正確解答就是釋字461及729。

行政法不熟,請強者補充。

刑法似為蔡聖偉老師解析方法論書中例題,不贅述。

刑訴
(一)為100-1的違反效果,不贅述。
(二)為林鈺雄師2016年文章,亦收錄在其實例研習例14,是違反169條的法律效果。
實務有認為屬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有認為是379十款,林鈺雄師認為是379六款。
(三) 死亡者應屬諭知不受理判決。此時應開啟單獨沒收程序,略述法條。
就此林鈺雄師似有不同見解,請強者補充。

請版上先進惠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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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9-10-24T09:29
話說有沒有人能幫忙提點一下民事法ㄧ跟二的解答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9-10-25T14:41
推用心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9-10-26T00:08
推用心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9-10-29T00:54
推用心 你一定會上榜~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9-11-01T10:45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9-11-05T09:08
我只有公司證交刑法會寫,其他都爆了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9-11-08T00:43
用心推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9-11-12T12:09
能寫成這樣,法官都穩了吧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9-11-14T13:25
看完覺得要+365了...QQ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9-11-19T12:53
大概有寫到80% 希望能考上律師QQQ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9-11-21T05:29
憲法那個大部分都不會寫啦 會寫的能有幾個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9-11-24T03:07
但是公法也是爆炸了啊xddd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9-11-26T13:09
是說我有在證券交易法討論到公布資訊在外國網站是不是
屬於公開,不過不知道這算不算重要爭點之一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9-11-29T04:35
好像只寫到約七成GG 不過我在舉證責任那題有寫本件醫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9-12-03T08:32
療糾紛是現代型紛爭 易有證據偏在 法院得衡酌情形決定
是否減輕原告舉證責任這部分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9-12-04T14:47
我想法跟你寫的差不多八成像,不過你講的文章我半篇
都沒看過XD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9-12-07T18:46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9-12-08T22:54
保險法二可以參考https://i.imgur.com/8ZMr6gm.jpg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9-12-09T08:20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修法前實務見解跟新法一樣,修法理
由有講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9-12-11T01:33
認真給推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9-12-11T15:53
推一個,謝謝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9-12-14T08:16
求算命民法1-2刑訴2爆了權力分立不會寫 刑法行政法應該還
好其他跟這篇差不多有機會嗎 不然要去找工作了QQ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12-15T16:01
葉的見解很有趣,沒講拒賠就算了,講了也拒賠?講了就
是讓你保險公司評估保不保,都承保收保費還拒賠,那講
幹嘛?不講,以後來爭訟就好啦,還有機會贏呢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9-12-17T13:03
To25F認真算起來總分800有400分可以爆,有沒有讓你比
較有信心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9-12-21T10:37
民訴一.2好像還要一個上訴是否屬有利行為爭點,學說
有不同看法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9-12-25T08:57
一(三)是物權編施行法17條除書,排除新法881-1第2項溯
及適用喔,所以新舊法會有差~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9-12-25T16:24
跟你寫的結論一樣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9-12-28T07:46
回樓上c大:因為健康保險都常不會只保一種病,而保前就有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9-12-30T05:50
某種病的人對於其他沒有的疾病還是有承保的需求,但是若
依51條之規定,可能卻會使的整張保單無效,可能會使其無法
受到保險的保護,因此葉老師認為,此時依照127條之規定,
讓保險契約有效,只是保險人對承保前被保險人既往症的部
分可以不賠
我是這樣理解的啦,但保險法弱弱的,不知道有沒有錯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9-12-30T12:42
那應該是張台大的書有說啦,反正我確定有看過XD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20-01-04T01:35
推推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0-01-07T10:57
不過我剛看了一下,最近新的判決好像也有認為有效的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20-01-10T01:39
認真給推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20-01-13T19:35
民法一、(二)是否可以再討論代償請求權之返還範圍
是否包括轉售利益?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20-01-18T11:14
憲法還有釋字325吧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20-01-21T05:21
召開記者會算公開嗎?地方媒體的記者會算嗎?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0-01-25T20:31
那題問時效 不是問構成要件 考試時間不足 所以不討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20-01-29T02:48
公司法第四題 應該是210-1條吧 去年新增的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20-02-02T14:50
考場上我有印象但忘了哪條一直翻不到 嘔到爆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20-02-05T12:33
好厲害喔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20-02-05T15:15
民法民訴寫的點幾乎跟本篇大大完全一樣 希望有個好分數~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20-02-06T07:32
210-1條放在董事會的章節 害我一直翻股東會的翻不到
結果很靠北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0-02-10T23:07
覺得*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20-02-12T17:20
請問有高手能分享公法的部分嗎 覺得要+365了難過...
考完反而沮喪啊~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20-02-16T15:10
公法一唯一的復習只有看黃大立委的直播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20-02-19T23:00
公法權力分立應該大家都不高,反而因此400分變成你們
最大的敵人
Tom avatar
By Tom
at 2020-02-24T03:11
民法身分的第一題有需要一併檢討戴東雄老師的見解嗎~
刑訴第三題因為題幹有特別寫到繳回,不知道要不要檢討
沒收要件(?) 還有甲狀腺腫大和腫瘤真的有一樣嗎...
(困惑)可以寫醫療千變萬化非既往症嗎xD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20-02-27T15:59
覺得刑訴三就是106台抗157
案件事實有繳回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20-02-29T04:51
民訴第二大題第二小題因為題幹有寫到醫療常規,近來實
務判決有提及不知道要不要一併檢討;第三題感覺有考類
推民法230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0-03-01T15:16
補充:證交法為107東吳法研題目,完全一樣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20-03-02T13:19
公司法第三小題 可能有共同股東提臨時會召集權人應如
何決定的問題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20-03-02T20:57
條文適用182-1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20-03-03T14:09
107東吳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20-03-03T23:42
覺得像修法題在考173-1適用的一些延伸法條適用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20-03-05T22:52
覺得忘記輸入可能是個混淆點,不過不確定XD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20-03-09T04:42
行政法最後一題覺得可能在考782“層級化財產權保障”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20-03-11T04:47
上二總老師有提醒過這理論其實也能在法律保留適用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20-03-15T19:20
民訴第二大題似出自最高106台上227判決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20-03-20T02:14
案例事實非常像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20-03-25T00:29
行政法最後一題應該是在考釋字776 土地套繪案吧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20-03-26T13:08
符合醫療常規非可皆認已盡到醫療注意義務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0-03-30T14:38
若醫生有可歸責之重大瑕疵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20-03-31T05:54
致醫療行為與病人受損間之因果糾結難釐清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20-04-03T06:45
即生舉證責任轉換之效果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0-04-05T12:48
亦即醫生須自證其行為與病患死亡無因果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20-04-08T00:00
可以請教各位神人怎麼會讀到這個見解是有文章嗎?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20-04-11T21:29
認真給推~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20-04-15T01:18
沒去念具有參考價值判決也是上岸,其實沒念沒差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20-04-16T15:06
保險承保的是未實現的風險,都已實現…所以不成立的意思吧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20-04-20T10:55
看完覺得這真不是人考的試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20-04-21T14:03
司律討論度 是不是越來越低了啊 是因為已經不熱門了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20-04-21T17:07
不是不熱門吧,ptt帳號不是一段時間沒開放註冊了嗎?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20-04-26T03:38
是因為不會寫,討論了傷心阿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20-04-27T16:32
請教一下行政法第一小題我好像寫沒違反法律保留還行
嗎QQ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20-05-02T15:24
沒錯,因為沒寫到大家討論的,傷心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20-05-02T22:58
清算準用公司法的部分應該是95條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20-05-05T00:45
PTT已老化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20-05-07T13:26
https://i.imgur.com/oX2KJ8W.jpg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20-05-07T23:57
傷心+1QQ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20-05-10T23:48
公司法要寫210條一項二項與210條之1 (新舊法比較)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20-05-14T14:46
對了,有人知道行政法附的那個標準用語是幹嘛的嗎?
作答上有沒有需要引用到?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20-05-16T12:47
樓上覺得葉師見解有趣的C大,已疾病(已發生的風險),不
管有沒有告知,都不會進入承保範圍,保險公司知道了,也
不會把他評估風險酌收保費,那要怎麼行使保64II的解約?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20-05-17T17:07
再補一個,已經發生的風險,經過據實告知後,就成為保險人
(應該)評估的風險?有沒有據實告知,應該都不影響這個
風險在投保前已經發生的本質啊......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20-05-21T05:04
邊看邊一直覺得原來是這樣啊 哈哈哈……嗚嗚嗚

2019會計師上榜心得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9-10-21T16:34
一、背景 很幸運今年通過會計師考試順利上岸,我自己是104年從政大會計系畢業。第一次參加會 計師考試是106年,當時僅有在考前稍微參加志X的考前總複習,很幸運在沒有補習的情況 下通過商法以及稅法,唯獨審計學一科以57.4分落榜,107年審計學又沒通過,由於107年 同時在準備律師考試,在參加過高點的司律總複習 ...

2019會計師上榜心得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9-10-21T16:09
一、 背景 臺北大學會計系畢業 臺灣大學會研所碩二 大家好,很高興能有機會在這分享考取心得,我選擇的補習班是北一,在研究所考取臺大 會研後,約莫六月底時開始認真準備高會、稅法、三法三個科目,因為想要一年把所有科 目考過,所以算是比較高壓的每天從早讀到晚,最後也很慶幸自己能在第一年考過六科, 讓自己第二 ...

108年一般警察及鐵路佐級二試10月22日榜示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9-10-21T15:58
[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原標題: 108年一般警察特考及鐵路特考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 科第二試預定於10月22日榜示 108/10/21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 ...

108高考資訊處理上榜心得(代PO)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9-10-21T15:48
一、前言(個人背景介紹、報考動機) 國立大學資工系畢業 自己本身沒打算念研究所,想畢業後直接投入職場,減輕家人的工作壓力。剛好有認識的 學長也進入了公家單位服務,因此讓我也想在還能念書的時候拚拚看,看有沒有這個機會 能夠考上公務人員。也因為資訊處理的考科有一半算是資管的內容,而我本身不是資管系 的,要記的內容 ...

讀家函授雲端心得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10-21T14:47
大家好 問題如上,最近在挑選函授課程,發現讀家的價錢比另兩家低廉非常多,非常心動。 但網路上的心得文不多,爬文後有收音品質不佳等問題,想問有上過讀家函授的人有沒有 心得分享以供參考呢? 謝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