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國考修習科目承認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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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an0311 (彥倫)》之銘言:
: 請問有沒有版友也是外系欲考律師
: 遇到修課名稱與律師應考資格有些許差異的科目
: 有是否可承認之疑義者?
: 應考資格上寫「環境法」可是學校開的是「環境與科技法」
: 有辦法向考試院詢問嗎?
: 另外輔系資格是否真的可以直接做為律師應試資格?
: 之前在lawyer版看眾說紛紜沒有答案
: 感謝!


剛才打到考選部詢問

說如果修課名稱與應考資格有些許差異

要附上課程大綱、成績單與畢業證書三者到考選部開會認證

也就是說如果這門課是本學期才修習的,來不及拿到成績

並沒有辦法報名今年度的律師考試

另外輔系可以做為第一款的法律學位

不需要另符合20學分的要求

對於還沒拿到畢業證書的各位在校輔系學生

做法與法律系應屆同

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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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3-02-20
推熱心!!Y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