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老一輩都會鼓勵自己的孩子考公職
要是能考上律師、教師、會計師更好
小魯有個堂弟是東海法律
最近跟我叔叔說想去高點補習準備明年的司律
商量拿一筆補習費
想不到我叔叔竟然說 當律師很丟臉
說如果考不上法官、檢察官,就去考警消
對社會比較有幫助,雖然錢可能少一點
但要他千萬不能去當律師幫助壞人
說什麼律師是社會蛀蟲,垃圾的代言人XDD
我聽了覺得叔叔想法很有趣,可能社會新聞看多了吧
想不到社會變遷這麼快
律師已經不再是許多家長夢幻職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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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一個人,甚至處死一個人,不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的情感,不是殺雞儆猴,也不是防
衛一個虛擬的集體被害情境。死刑,只為了一個理由:「殘暴的殺人犯必須在倫理上終極
的自我承擔。」死刑同時也證明了人的自主性:「自己思索、自己作主、自己負責、走自
己的死路。」
──林東茂《刑法綜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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