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師惠慈針對105cpa中會之分析 - 會計
By David
at 2016-08-25T11:13
at 2016-08-25T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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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會計師考試己結束了,有考試的好友可以放鬆一下!
考好的好友,恭喜你;認為沒考好的好友,慢慢規劃未來,
或許可以等放榜確定後,再好好規劃未來。
以下是我對這一次考題的分析,有興趣的好友可以參考看看。
綜合說明:
1.本次有許多文字題,考生不能再僅著重於計算。
2.有些計算題是比較二種方法帳務處理後,相關項目差異金額之計算及分析,
考生須對各種方法之帳務處理有完整的觀念。
3.部分題目是二種主題之結合,如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處分群組與財務比率之結合;
若一項主題不熟,可能就無法解題。
4.許多題目涉及當期其他綜合損益金額之計算,含未實現評價損益、重分類調整等。
5.中會要完整準備。
考題分析如下:
申論題部分
第一題:涉及股份基礎給付相關金額之計算及編製分錄。
本題含修改給與權益工具之條款及條件,在既得期間內某一年為不利的修改,
另一年為有利的修改。
若考生不知本題之不利修改及有利修改之會計處理,前二年為基本題,
至少可得部分分數。
第二題:本題須分別計算承租人及出租人相關金額。
承租人將營業租賃下所持有之不動產權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本題若考生了解下列規定,解題並不困難:
1.承租人應按融資租賃認列資產及負債,且投資性不動產須採 公允價值模式。
2.因本題租金有不退還之押金,出租人須採直線基礎認列租金收入。
第三題: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處分群組與財務比率之結合,要求編製資產負債表。
本題若了解與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處分群組直接相關之資產、
負債及權益於資產負債表中須分別列示,解題並不困難。
第四題:為確定福利退休計畫相關金額之計算及編製分錄。
本題須推算期初「資產上限影響數」;另須注意當年度須計算資產上限影響數之
利息、及期末「資產上限影響數」,並須了解「淨利息」之定義,其他部分為基
本題。
選擇題(單選)部分
1.計算、分錄之基本題型:資產交換、取得政府補助(低利貸款)、
銀行往來調節表、生物資產、發行可買回公司債(涉及嵌入式買回權)、
具有優惠承購權之融資租賃。
2.文字題:應收款除列之條件、非常項目、計入每股盈餘計算項目之判定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估增值之變動等)、
編製現金流量表時之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彈性分類之分析、
有歸墊款時之負債準備衡量相關規定、屬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判定
、課稅基礎之判定、選出所列示交易發生會造成速動比率增加之項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損失等) 。
3.投資債券,分析若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日金融
資產」時,兩種情況下該債券投資對「第二年本期淨利」影響數之差異金額。
若知道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於處分時須重分類
至損益,即可快速解題答案為$0。
4.建造合約,須倒推第一年相關金額,第二年發生預期工程損失之情形。
本題須了解建造合約相關項目之間的關係,方可較快解題。
5.發行可買回公司債(涉及嵌入式買回權)。
本題須注意手續費的分攤。
6.公司購入股票投資並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第五年初發現過去係採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該金融資產,該投資於第四年出售,計算該項錯誤對第四
年「其他綜合利益」之影響數。本題須注意出售時須先評價,及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於處分時須重分類至損益。
7.公司承租設備,符合融資租賃之條件,於第四年初,公司發現過去皆以營業租
賃處理該承租設備之會計處理,分析該項錯誤對第三年底「權益」影響金額。
本題若了解融資租賃及營業租賃之帳務處理即可正確解題。
8.公司於年初對存貨成本計價方法由先進先出法改用加權平均法,題目並提供前
二年之期末存貨,要求計算該項會計政策改變對當年度「銷貨成本」影響數。
本題須注意各年度期末存貨對當年度及未來年度銷貨成本之影響。
選擇題(複選題)部分
1.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題)。
2.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普通股,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將其中一半分類為
非流動資產。於第二年中出售流動資產部分,分析對「第二年本期淨利、本期
其他綜合損益、綜合損益、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及年底流動資產」之影響。
本題較須注意是年底流動資產影響數之分析。
3.涉及發展中專利權、無形資產成本之認列、攤銷費用、減損損失及減損迴轉利
益之計算。
本題須注意可回收金額之決定。
4.涉及三個年度由會計利潤推算課稅所得之金額、計算第二年考量所得稅抵減後
之應付所得稅及相關年度之應付所得稅。
本題須注意第一年的課稅所得為負數,須做為第二年課稅所得之減項;第三年
由應付所得稅可減除的所得稅抵減金額。
來源:
徐惠慈fb
https://www.facebook.com/accountingshu?fref=nf&pnref=story
--
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
All Comments
By Tristan Cohan
at 2016-08-29T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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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6-08-29T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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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6-08-29T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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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16-09-02T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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