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怎麼申請證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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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剛要升上大一的學生 我想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要申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嗎?但是我打電話給我們這裡的鄉公所詢問他跟我說要在事發後六個月內申請=="可是我媽媽在幾年前過世了不是只有 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和 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才要6個月內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也要!?然後又打電話詢問村里長,他說我已經十八歲不能申請了!!這很扯....「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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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8-26
第四條(特殊境遇家庭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