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某公司向我承租房子給其員工住.由於公司將其員工資遣.在10月28日臨時通知我說只租到10月30日.租約尚有半年未到期扣一個月押金.後發現屋內器具損毀.其公司有表明由我扣除該扣除部分.後經維修人員報價.其公司認為太貴不接受.我再陸續找其他廠商.他還是認為太貴.之後他們說.我只要負責找人修收據由他們負責.因我平日很忙只有假日才能處理.所以時間費時許久.因協調不成除了造成我房子無法馬上出租外.時間.精神上也耗費不少.之後我修好.也�
急..存證信函的回覆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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