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贈20點.因詐欺而被法院判刑4個月或易科罰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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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相請知道有關法律的給我點意見謝謝一:我是因為自己愚笨而將其自己名下3本郵銀存簿.提款卡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目前已經收到簡易判決書了上面寫判4個月或易科罰金一千元(一日計算)總金額12萬...請問各位大大們如果要分期是要在收到執行令後再去法院辦理分期或現在就要去呢??(收到判決書大約快2個禮拜了)如能辦理分期能最多辦到12期嗎??二:如上題可以的話我之前被警示的帳戶能申請正常使用嗎??因為現在的工作都需要薪資轉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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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 avatarAdele2007-07-13
請問各位大大們如果要分期是要在收到執行令後再去法院辦理分期或現在就要去呢??(收到判決書大約快2個禮拜了)如能辦理分期能最多辦到12期嗎??你現在到法院辦理分期至於分幾期都有一定ㄉ規定他們最多可以給你分幾期~二:如上題可以的話我之前被警示的帳戶能申請正常使用嗎??因為現在的工作都需要薪資轉帳妳拿簡易判決書去警察局給專門辦解除警示帳戶ㄉ警員看你ㄉ判決書~她們就會拿單子給你填寫~裡面就會給你填寫有哪些銀行需要解除警世帳戶
Xanthe avatarXanthe2007-07-13
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受刑人無力完納罰金者,得於裁判確定後兩個月內,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檢察官應依受刑人聲請分期繳納之期數,准許其就罰金總額平均分期繳納,分期繳納罰金以一個月為一期其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八期。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規定,依法扣押或禁止處分之存款帳戶及警示帳戶,嗣後應依原扣押或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所以在警方未通報郵局解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