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急!!!)關於暑期工讀生權利問題 - 工讀Yuri · 2015-06-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請問我有一個同學,他之前有做暑期工讀那間公司要求工讀生在契約到期前一律自己辭職這樣公司是可以少付他們哪方面的錢嗎?(他說好像少了全勤獎金還有退休金之類的)提出辭呈會使工讀生損失什麼權利呢?有什麼法律依據嗎?工讀All CommentsKumar2015-06-21您好:很高興有機會為您服務,您的問題回覆如下: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略以:『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果您的同學與他的公司約定某些獎金要達成某些要件,例如全勤獎金要達到全勤才可以領取的話,這樣如果因為離職當月要件未能成就而不發給,並不會有違反��Xanthe2015-06-22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是勞雇雙方有約定起訖ㄖ期例如:張三受雇於XX公司,自104年5月1ㄖ起至104年8月31ㄖ止不定期契約是契約書僅有受雇開始ㄖ期,沒有記載終止ㄖ期定期契約到期前,必須有一方向他方表示不續約,契約屆滿之ㄖ才自動生效解約契約到期前,雙方都沒有終止契約的意Donna2015-06-23第9條(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Related Posts旺旺食品的工作名稱享溫馨工讀(20點喔)國中畢業找打工<<<<高雄大遠百威秀工讀請問有到千葉火鍋或真膳美饌工作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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