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騎同學車子車禍超過五天 - 工作
By Hedy
at 2015-02-02T00:00
at 2015-02-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104/1/20號一輛機車發生車禍,我是我朋友的機車
地點在台一線北上的六線道
當時我要迴轉,那個迴轉路口的號誌是閃黃燈,我從南下車道要迴轉道北上車道時(有兩段),我被對方機車從左後方撞上來,對方緊急煞車了八公尺(警察量的),車禍地點已經離最外側的白線不到一公尺(大概五十公分),對方因為緊急煞車所以車子倒了,有瘀青擦傷和拉傷,但是我人車都沒事也沒有倒。
我有筆錄的資料
但是因為事故沒有三十天不能申請分析研判表
但是我今天有申請現場圖和現場照片
至少要等三天才會出來
Q1:我們雙方都沒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請問這樣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Q2:對方說他因此有幾天不能去工作也不能出門,言下之意是要我付醫療費,這樣我付費的底線是什麼?
Q3:和解的話我應該要注意那些事情?賠償金額的上限?和解有需要簽甚麼合約或是到警局登記嗎?
Q4:對方想要在年前和解,但是他說如果和解後的醫療費我是否要繼續出?
Q5:警察說他們不能介入和解,我爸說警察不會跟你說誰對誰錯,所以我不知道我該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已更新項目:
今天我同學說那台車行照已過期三年,這樣我是否就要負全責?
2 個已更新項目:
如果我要調委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或要事先登記嗎?
地點在台一線北上的六線道
當時我要迴轉,那個迴轉路口的號誌是閃黃燈,我從南下車道要迴轉道北上車道時(有兩段),我被對方機車從左後方撞上來,對方緊急煞車了八公尺(警察量的),車禍地點已經離最外側的白線不到一公尺(大概五十公分),對方因為緊急煞車所以車子倒了,有瘀青擦傷和拉傷,但是我人車都沒事也沒有倒。
我有筆錄的資料
但是因為事故沒有三十天不能申請分析研判表
但是我今天有申請現場圖和現場照片
至少要等三天才會出來
Q1:我們雙方都沒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請問這樣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Q2:對方說他因此有幾天不能去工作也不能出門,言下之意是要我付醫療費,這樣我付費的底線是什麼?
Q3:和解的話我應該要注意那些事情?賠償金額的上限?和解有需要簽甚麼合約或是到警局登記嗎?
Q4:對方想要在年前和解,但是他說如果和解後的醫療費我是否要繼續出?
Q5:警察說他們不能介入和解,我爸說警察不會跟你說誰對誰錯,所以我不知道我該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已更新項目:
今天我同學說那台車行照已過期三年,這樣我是否就要負全責?
2 個已更新項目:
如果我要調委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或要事先登記嗎?
All Comments
By Daniel
at 2015-02-06T08:07
at 2015-02-06T08:07
依你所說的狀況來看,你有可能是肇事主因,甚或全責。
建議你先關心對方的傷勢,請他不用擔心醫療費用,因為強制險會理賠。
其他的部分需等警方資料出來再說吧。
建議您先釐清肇事責任,再談和解(重要!)。
可依循下述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1. 在事故七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及照片(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
2. 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
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另外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於鑑定時,好好敘述我方有利的論點。
{{Q1:我們雙方都沒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請問這樣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會的。你可先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你買的是什麼保險,該保險『出險』該準備什麼資料辦理理賠。備妥資料再申請即可,兩年內都可以申請理賠。
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Q2:對方說他因此有幾天不能去工作也不能出門,言下之意是要我付醫療費,這樣我付費的底線是什麼?}}
你的底線是先釐清責任再談和解(很重要!),若有肇事責任便須賠償。
醫療費用部分,可請對方先申請強制險。
在保險理賠方面,受傷之一方可向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強制險,其理賠範圍如下: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
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為上限)、膳食費(每日180為上限)。
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多申請幾份[副本]。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
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1200為上限,不得逾30天)。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
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Q3:和解的話我應該要注意那些事情?賠償金額的上限?和解有需要簽甚麼合約或是到警局登記嗎?}}
先釐清責任再談和解(很重要!!)
建議你可到交通大隊,請警方幫你轉介調解。或直接到公所申請調解。
和解要注意對方要求的損失,是否跟車禍有因果關係,有書面證明、收據等等…
金額雙方都可接受便OK!和解成立的話,調解委員會有和解書雙方簽字!
{{Q4:對方想要在年前和解,但是他說如果和解後的醫療費我是否要繼續出?}}
如果對方只是擔心醫療費用的問題,強制險最高有20萬的額度可以申請。(所以強制險便解決醫療費的問題了),可在和解書加上『但書』-本和解金不含強制險。他可繼續申請。
但切記當下和解完賠償完就好,別說以後還負責啥的。這樣以後必有糾紛!
{{Q5:警察說他們不能介入和解,我爸說警察不會跟你說誰對誰錯,所以我不知道我該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警察是不行介入民眾的和解的。你爸說的完全正確。
關於肇事責任的問題需看現場圖和初步分析研判表便可以知道。
先釐清責任再談和解(很重要!),依肇事責任來賠償。
祝你好運!
後續有任何問題請盡速與我聯絡,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5-02-05 01:26:54 補充:
{{今天我同學說那台車行照已過期三年,這樣我是否就要負全責?}}
問的很好,但行照過期不會導致他來撞你,所以無關!責任多少尚待釐清。
{{如果我要調委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或要事先登記嗎?}}
可由警方轉介,或是到公所申請喔。
2015-02-05 01:32:32 補充:
可先登記要申請調解,他們會排時間找你們雙方來。
By Kelly
at 2015-02-06T16:16
at 2015-02-06T16:16
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回答1.還是會理賠.你現要跟保險公司通知.
回答2.要看傷勢而定.對方要有診斷書為依據.
回答3.你們可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會幫你寫和解書.
回答4.若有和解好.和解書若寫清楚.就不會有疑慮.
回答5.要看車禍分析研判表為依據.若尚未分析研判出來.賠償金額只要雙方沒有意見也可以和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上限2萬元.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 須由 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5-02-03 17:09:07 補充:
1.今天我同學說那台車行照已過期三年,這樣我是否就要負全責?
回答.這跟行照過期沒有關係.車禍是看雙方肇事因素
2.如果我要調委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或要事先登記嗎?
回答.直接到調解會填寫申請書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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