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情是這樣當初我是一年級新生開學9月初才來租屋當時與房東並沒有打任何契約只是口頭上約定租一年付11個月的租金房東並沒有說清楚就這樣租了2年到要租第3年時他才拿一張"房租契約與須知"說要簽當時也沒看清楚跟想太多就簽下去了第3年的租金也給了並給了5000押金前2年都沒有押金接下來問題來了今年是要租第4年由於我6月底就會畢業我是算我從9月初到7月初的租金9個月(以往常一年他會收11月因此我算9個月租金實際上是要住10個月)要給他解
急急急~~我與房東有爭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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