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關於申請低收入戶的問題....15點 - 工作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9-04-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
我家共有四個人
爸爸 跟 媽媽 跟姊姊 還有我
爸爸雖然有工作...但是不到幾千塊...而且是不用報稅的那種打工
媽媽沒有工作...持有中度殘障手冊...
姊姊去年11月底...被南科裁員了....現在領有失業救助金1萬五
我有工作...月薪約一萬九...
家裡住的房子大約買來兩三年....那時候花了約180萬 ...目前姊姊的名下...有房貸
目前這個戶只有姊姊一人登記在上面
我跟爸爸 媽媽 的戶籍都在....祖厝...但是沒住在祖厝...
家人的戶頭每個存款都幾千元而已吧....
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我家有符合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是不是以我的收入1萬九+姐姐1萬五 去除以四人
沒達到最低生活費標準9829.....
(這點有成立嗎?)
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七萬五千元.....
(這點有成立嗎?)
不動產:不超過新台幣260萬元...包括房屋及土地
(這點有成立嗎?)
如果都成立了.....我家是否就符合了 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
若去申請....我家每人每月可得到多少的補助款呢??
煩請各位大大解題了~~~謝謝!!
Update:
謝謝您的回答....給我很大的幫助
我剛剛問過姊姊了....
不過她不清楚
她說可能30萬左右吧...
那爸爸的工作....是在 廟 ....裡面的工作人員
沒有薪資條
也沒有勞健保
都是自己去保國民年金的....(自從姐姐被裁了之後)
"沒有工作收入證明,是要由政府核定收入"
那請問政府會怎麼核定呢??
爸爸現年60歲...
再請教您了~~~~謝謝!!

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9-04-17T18:13
爸爸雖然有工作...但是不到幾千塊...而且是不用報稅的那種打工
爸爸如果是65歲以下算有工作能力,沒有工作收入證明,是要由政府核定收入,(基本工資17280)或行業平均收入。
媽媽沒有工作...持有中度殘障手冊...
中度殘障免計工作能力滿核定收入。
姐姐1萬五 ,沒達到最低生活費標準9829.....(這點有成立嗎?)
現在審核的是96年度的收入,啥姊姊的收入多少?
是不是以我的收入1萬九+姐姐1萬五 去除以四人
還要加爸爸的核定收入。
不動產:不超過新台幣260萬元...包括房屋及土地(這點有成立嗎?)
爺爺、奶奶、爸、媽、姊姊、你的房地產合併。
房屋以政府評定價、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國稅局財產清單可查知)

如果都成立了.....我家是否就符合了 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
如果都成立了.....是的,
若去申請....我家每人每月可得到多少的補助款呢??
低收入戶分三款,
一款:全家都無工作能力,非靠社會補助不能維生。
二款:全家有工作能力人口,不超過3分之1。
三款: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如果通過低收入戶你家屬第三款)
1.列冊壹款>>>每人每月補助9829元 ,
列冊貳款>>>>每戶每月補助生活費用5000元。
列冊三款>>>列冊戶>>>
2.列冊低收入戶>>>有下類人口給予補助
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補助2200元戶
就學生活費用、高中職以上之學生每人每月補 助5000元之就學生活費用。
3.列冊低收入者之健康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4、中度殘障>>>列冊低收入戶補助7000/月,中低收入戶4000/月。
65歲以上老人補助6000(但不能再領國民保證年金)。
所以通過低收入戶,媽媽的補助會比較多。

2009-04-14 00:35:21 補充:
現在審核的是96年度的收入,啥姊姊的收入多少?
更正:現在審核的是96年度的收入,那時姊姊的收入多少?
2009-04-14 11:39:47 補充:
那請問政府會怎麼核定呢??
其實核定權由各縣市政府決定,像你爸已經60歲,有的會以基本工資核定,但有的縣市會核定(行業別或初任人員)23841以上。也有低於基本工資。
其實你可以問公所或社會局,你們的縣市是核定多少錢。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09-04-13T07:15
㊣㊣∛⅜➔●☎※➔☎★◆ღ➔●☎※
敬告需要貸款服務的朋友,要辦貸款前請先注意.存摺.提款卡.密碼.正本
請勿交予他人,否則你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在此特別聲明.^^
☃☃⥢ㆈ●●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09-04-14T04:57
你的答案很簡單~不可能會過。
除了媽媽沒有工作能力,其他3人都是有工作能力者,已超過規定的1/3。
光這點就被刷下了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9-04-17T22:04
申請低收入戶資格
低收入戶
甲、定義:社會救助法第4條: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乙、應備文件:
申請低收入戶應備妥: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2年內之內頁影印本、有工作要附最近3個月薪資證明,沒工作要附勞保投保證明、出嫁女兒戶籍謄本、切結書等,餘文件視個案而異,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向村里幹事申請。
丙、98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一、最低生活費:
台北市:98年14,558元。
台北縣:98年10,792元。
台灣省:98年9,660元。
高雄市:98年11,309元。
*家庭總收入定義,請自行上網查詢社會救助法第5-1條。
二、動產:含存款本息、有價證券投資、理賠金等,台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定期存款固定利率2.401%。全戶平均每人每年不可超過下列金額:
臺灣地區:98年7萬5千元。
臺北市: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高雄市: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5萬元。
臺北縣: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三、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房屋以稅捐機關核定為準。
臺灣地區及臺北縣、高雄市:260萬元。→出嫁女兒要算娘家父母不動產應繼份。
臺北市:500萬元。
但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家庭之不動產計算:
1、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或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
2、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
丁、有工作能力者,不管有沒有工作,至少以最低工資17,280元計算。
依社會救助法第5-3條: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之學校,致不能工作。
二、
1、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或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
2、或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
3、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
4、或受扶養親屬或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5、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不能工作。
※中低收入戶要家中有65歲老人或有殘障手冊方可申請..

16歲想打工台北縣新莊市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09-04-13T00:00
今年畢業就要升高一~希望基測完就能打工!以後打算讀夜校白天上班!!但基測完距離暑假還有一段時間應該會先找�� ...

有在新竹工作的人卻不會交通工具的嗎?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09-04-13T00:00
因為想到新竹工作卻不會交通工具好像很不便~我想問問新竹人或是在那工作的人有沒有跟我一樣不會騎車開車還�� ...

美髮學徒------工時和薪資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09-04-13T00:00
妹妹目前在一家美髮當學徒,月底領了薪水底薪只有1200..加上洗頭一顆30元..半個月領2300元(3/18~3/31結算),每天工�� ...

我想找晚上23點~2點的工作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09-04-13T00:00
我想找晚上23點~2點的工作
可以給我一點資訊嗎

我想找工作任何都可以謝謝各位大德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09-04-13T00:00
我最近失業都找部到工作麻煩善心的人幫我找到工作台北縣新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