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關車禍索賠問題?? - 醫生
By Anthony
at 2012-04-14T00:00
at 2012-04-1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於2/30上班途中與人發生擦撞車禍,當時我與另一台摩托車都是直行狀態,他位於我右前方 ,我車頭大約在他車牌的地方‧ 突然他先向左邊靠,並未打方向燈或做任何查看後方有無來車的動作 ,我緊急煞車往左邊偏,後來他直接往左轉,我不確定右方哪一部分和他發生碰撞,接著我就往左前方滑出去往右倒,距離煞車痕末端約10公尺處,據對方說他滑了兩步後往左倒下‧
當時有請警察過來處理,可是我拒絕叫救護車,我當下只覺得我右肩很痛舉不起來,而我老婆則受右手整個擦傷流血‧因此我決定先騎車過去警察局作筆錄,離開警局馬上去醫院就醫‧到了醫院醫生判定我是右肩鎖骨骨折,我太太則是右手腕挫傷及舟狀骨骨折‧
在做筆錄的同時對方也在,他也知道我們要去醫院就醫,但是事隔5天直到開刀時,對方都未曾打過電話過來關心或詢問,我太太則是請教警察該怎麼處理,承辦員警則說那他就幫我們送調解委員會‧
第6天,我岳父主動連絡他,告知他我們受傷的很嚴重,對方回說他沒有我們的聯絡電話,(可是報案證明單上有雙方聯絡電話) 還說這件事情他沒錯,是我們從後面追撞他,他也沒追究阿,且都這麼多天了,怎麼知道我們的傷是不是那天造成的‧ 當然雙方就是吵架,不過隔天對方有來,但表示他沒錯,他最多只用強制險理賠我們醫藥費
想請問單就車禍經過,真是後方追撞前方的錯嗎? 我和他都屬平行直行車,我並非跟車在他後方,他在我右前方,他是要左轉進去他家的巷子
我和我老婆都因傷不能上班,雖然公司暫時給予公傷假,但因為車禍鑑定報告還沒出來,所以無法確定是否真的可以請,而薪水部分如以公傷假計算,也無法請領全薪,這部分可以求償嗎?
另外,我和我太太都不能自行料理生活,以及照顧小孩,都必須仰賴親友購買食物以及帶小孩(24H*32天) ,小孩也因為暫時住在親友家不能上學,這部分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這是人家所謂的精神賠償嗎? PS. 醫生評估我至少三個月不能搬重及舉高,我太太則是要以石膏固定至少兩個月~但如果骨頭沒有長好必須要開刀
強制險理賠的部分包括哪些呢? 有無包括財損? 我摩托車右方全車擦傷,是不是要去請車行鑑定估價?
以上~ 是否還有其他要注意的事情,請達人大大幫我解答~謝謝你!!
當時有請警察過來處理,可是我拒絕叫救護車,我當下只覺得我右肩很痛舉不起來,而我老婆則受右手整個擦傷流血‧因此我決定先騎車過去警察局作筆錄,離開警局馬上去醫院就醫‧到了醫院醫生判定我是右肩鎖骨骨折,我太太則是右手腕挫傷及舟狀骨骨折‧
在做筆錄的同時對方也在,他也知道我們要去醫院就醫,但是事隔5天直到開刀時,對方都未曾打過電話過來關心或詢問,我太太則是請教警察該怎麼處理,承辦員警則說那他就幫我們送調解委員會‧
第6天,我岳父主動連絡他,告知他我們受傷的很嚴重,對方回說他沒有我們的聯絡電話,(可是報案證明單上有雙方聯絡電話) 還說這件事情他沒錯,是我們從後面追撞他,他也沒追究阿,且都這麼多天了,怎麼知道我們的傷是不是那天造成的‧ 當然雙方就是吵架,不過隔天對方有來,但表示他沒錯,他最多只用強制險理賠我們醫藥費
想請問單就車禍經過,真是後方追撞前方的錯嗎? 我和他都屬平行直行車,我並非跟車在他後方,他在我右前方,他是要左轉進去他家的巷子
我和我老婆都因傷不能上班,雖然公司暫時給予公傷假,但因為車禍鑑定報告還沒出來,所以無法確定是否真的可以請,而薪水部分如以公傷假計算,也無法請領全薪,這部分可以求償嗎?
另外,我和我太太都不能自行料理生活,以及照顧小孩,都必須仰賴親友購買食物以及帶小孩(24H*32天) ,小孩也因為暫時住在親友家不能上學,這部分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這是人家所謂的精神賠償嗎? PS. 醫生評估我至少三個月不能搬重及舉高,我太太則是要以石膏固定至少兩個月~但如果骨頭沒有長好必須要開刀
強制險理賠的部分包括哪些呢? 有無包括財損? 我摩托車右方全車擦傷,是不是要去請車行鑑定估價?
以上~ 是否還有其他要注意的事情,請達人大大幫我解答~謝謝你!!
All Comments
By Zenobia
at 2012-04-14T12:36
at 2012-04-14T12:36
事故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你文中提及
『當時我與另一台摩托車都是直行狀態,他位於我右前方 ,我車頭大約在他車牌的地方‧ 突然他先向左邊靠,並未打方向燈或做任何查看後方有無來車的動作 ,我緊急煞車往左邊偏,後來他直接往左轉,我不確定右方哪一部分和他發生碰撞,接著我就往左前方滑出去往右倒,距離煞車痕末端約10公尺處,據對方說他滑了兩步後往左倒下‧』
若確實如此,
那麼對方原則上都會是主因甚至是全部肇事責任居多 ,
而我方是否有未注意車錢狀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的次要過失則得看現實狀況以及雙方筆錄而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都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對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就可知道我方得求償多少,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參、回覆你的問題
1.想請問單就車禍經過,真是後方追撞前方的錯嗎??
答:參考筆者在第壹點所陳述即可知道雙方肇事責任為何?
依照你陳述的狀況看來雙方應該在同一車道,
當然不能排除是否會演變成我方為後方車輛追撞前方的全部責任,
終究我只是依照你所提的內容為你回覆,
若有現場圖、現場照片,
甚至監視畫面...那就更能確認。
不然說實在的...還是等警方初判為佳!
PS若雙方不在同一車道,那麼肇事責任就相對清楚。
2.我和我太太都不能自行料理生活,以及照顧小孩,都必須仰賴親友購買食物以及帶小孩(24H*32天) ,小孩也因為暫時住在親友家不能上學,這部分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這是人家所謂的精神賠償嗎??
答:無法自理生活那就得看醫生之診斷證明而定,
是否有需他人照顧的字眼?
那就會以看護費用來做要求!
這跟精神慰撫金不同,
而精神慰撫金本無一定之標準,
但一般為了和解順利起見,
通常會以我方總損失(扣除財損)之1/3~1/2來請求。
3.強制險理賠的部分包括哪些呢? 有無包括財損? 我摩托車右方全車擦傷,是不是要去請車行鑑定估價?
答:A.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上限兩萬元)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B.絕對沒有包括財損!
C.當然要去估價呀!
不是估價單,那就得是收據嚕。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伍、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By Erin
at 2012-04-14T07:11
at 2012-04-14T07:11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x
By Ethan
at 2012-04-15T17:29
at 2012-04-15T17:29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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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兩年有繳交健保費還可以看醫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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