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司法、立法、司法院、立法院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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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與司法、立法、司法院、立法院是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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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3-04-19
這問題好廣泛...
不知道您想知道哪些
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規範了很多人民基本的權利,也規範了權力分立的體制。
司法、立法、行政、考試、監察,都是權力分立下的產物。
也是為了讓各機關功能分配上達到最適合的效果。
立法者立法,行政者依法執行,司法監督原則不介入行政。
三個各自有分配自己的工作,但又互相的制衡,避免一個亂來。
像立法者力了一個法律授權行政,但授權很空泛,好像行政權什麼都可以做,導致行政權超級大,隨便亂來,司法者就必須在背後監督控制等等~
舉個假想例子,如果立了一個法,說警察看到路上有人做不好的行為,可以抓起來。
那什麼是不好的行為?這種法條也太空泛了吧?
警察看到有人走路玩手機,邊走邊吃東西,就可以抓起來!!
那這樣的立法和行政都是在亂來,所以司法要介入,宣告這樣的法律是違憲的!
Noah avatarNoah2013-04-21
您好:
憲法全稱為中華民國憲法 是我國位階最高的法律
從總統.五院.地方制度.人民的權利義務等 皆由憲法來規定及保障
其中
第六章 立法
第62條(最高立法機關)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七章 司法
第77條(司法院之地位及職權)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如還需要其他資訊 請查詢中華民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