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到職後一個月才臨時說有試用期?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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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版大一個問題,
當初〝面對〞和〝錄取〞以後,
無論口頭上或者是書面上都沒有提到有試用期,
但是在今天(到職一個月)才臨時通知說,
有試用期三個月,這樣是合法的嗎?

另外我也記得勞基法裡本來就沒有試用期,
所以本來的試用期就不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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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5-09-28
先去查有沒有投勞健保吧~
Bennie avatarBennie2015-10-01
推1F 查查有沒有勞健保比較實在
Dora avatarDora2015-10-04
我怎記得有個啥啥不得低於42天的規定
Belly avatarBelly2015-10-04
所以適用期3個月有什麼影響嗎? 如果薪水被扣就是違法
Callum avatarCallum2015-10-07
我記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0-09
試用期又怎樣?資遣還不是要付資遣費。
Yuri avatarYuri2015-10-10
他說試用期,三個月後要你走的話就請他開非自願離職和
資遣費囉!
Emma avatarEmma2015-10-13
勞基法已經沒有限制試用期了,由各機關企業自由約定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10-14
試用期完要你走人的話,勞基法從優解釋要發資遣費
John avatarJohn2015-10-14
但實務上進法院比較多例是判不發的
Joe avatarJoe2015-10-16
可是沒有事先告知就不合法了
Kelly avatarKelly2015-10-20
還在試用期中,是不是要資遣也要發資遣費呢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10-22
勞基法已經沒有限制試用期了-->不是本來就沒有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0-23
其實法令沒試用期,要注意勞健保跟薪資有沒照發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26
請他說明試用期的定義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15-10-27
正確說法應該是勞基法沒有規範試用期,但也沒有否定試用期
,而是交由公司和勞工自行約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28
但不得因為試用期而使勞基法保障勞工的權益受損
Lydia avatarLydia2015-10-31
不過資遣這部份例外,雖然勞委會認定,試用期也應該有資遣
費,但多數法院判決不支持這種看法
Tracy avatarTracy2015-11-03
多數法院判決認為,試用期的本質就是勞資雙方試驗彼此是否
合適,所以若試用結果不合適,不應該為此付出額外代價
Tracy avatarTracy2015-11-06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
content&parent_path=,1,785,&article_category_id=86
3&job_id=140621&article_id=72431
Erin avatarErin2015-11-09
無法貼短網址…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11-11
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應依勞
動基準法第11、12、16、17條的規定辦理。因此關於預告
期間與資遣費的相關規定,對試用期間的員工都有適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1-13
google試用期 資遣費 就有很多資料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1-14
網路追追追/勞基法修正了 資遣費也取消?
簡單的做個結論。
1.勞基法修正後,試用期的規定是刪除了,不過並不代
表僱主不可以和你約定試用期。
2.不管是勞基法的規定,還是勞退條例,資遣費規定都沒
有取消。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1-17
都google了,應該多google一個 試用期 法院 資遣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1-17
那回到一開始問的,面試和錄取通知都沒有提到試用期,到
職一個月以後才突然提出來,我並不認為我身為員工有和企
業約定好試用期,這樣的試用期也算數嘛?
Ethan avatarEthan2015-11-18
第一個連結就有專精勞動法律的律師說明目前試用期資遣費認
定,勞委會跟法院不同調
Belly avatarBelly2015-11-23
MadCaro 試用期必需雙方達成約定,單方面宣布是沒有用的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1-27
不過現在公司告知你,如果你不作反應,這樣就比較難說會怎
麼認定
Liam avatarLiam2015-12-02
就是說不知道阿,難道一定要明說當初沒有規定,我反駁這
樣不妥才算數嗎?
有必要什麼都要站在資方這樣講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12-06
沒有反應又不等同於默認。
John avatarJohn2015-12-08
如果是一到職就告知試用期規定,勞工沒有表示反對而繼續工
作,一般就是會認定是接受勞動條件
Hedda avatarHedda2015-12-08
你的情況是沒有到職即告知,所以才會說不知道怎麼認定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12-12
那原PO現在去反應還來得及嗎?
Una avatarUna2015-12-17
如果現在就表示反對,我想應該可以起碼主張試用期不成立,
公司要留人,就沒有所謂試用期,不留就得照勞基法資遣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2-19
沒差 三個月本來就是隨時可以請你走 但要付資遣費
Leila avatarLeila2015-12-21
你待一年或五年 公司要你走也是隨時可以阿
Ingrid avatarIngrid2015-12-25
只是想要你走先預告一下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2-27
試用期其實只是前幾個月想壓低你薪水的說法而已
Lydia avatarLydia2015-12-29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就算雇主在所謂<試用期>FIRE你
一樣要照規定給予資遣費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1-02
謝謝大家的回應,雖然小妹我在昨天失業了,在各位的建議
下跟公司說簽非自願離職,也同意了,事情落幕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