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於2011.03.11說要去上班(早上9點的班)就沒再回家了.(我有去警局報失蹤協尋)後來到了晚上該下班回到家的時間.我發現時間比平常晚了.(平常都晚上6:40左右到家)我就打電話去她公司(公司在台中烏日)詢問是否加班.老婆公司會計說.我婆只做到2011.03.10現在算是離職囉...我當下整個很震撼.不愛說謊的老婆.怎會連離職也沒講.也沒有任何前兆.我就馬上開著車.一路往她公司尋找.後來到達她公司.詢問她同事.同事都說不知情.因為很她擔心出事情.我在想說.��
我不想離婚.但是我要先保住小孩的監護權(因為我還想給她機會)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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