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待業了 - 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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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上班上到一半(西裝哨)
老闆來發薪水…
我第一天上班領現金一千二
老闆跟我說
月薪兩萬八休四天
我心裡就想說
先將就著做
從二月十六號開始上(十五領現)
26號休一天
等於我上了12天
結果薪資算法是
28000/30天*12天
11200…
所以我直接拿了薪水走人
真的很火…
早班拖班也沒補時間給我
一開始上班老闆說會補
最後卻說我沒瞧好
到底是怎樣?

沒有全勤
那薪水算法應該是
28000/24天*12天
14000這樣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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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3-15
我現在才知道 二月原來有三十天…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3-17
先求有再求好,連保全都這樣,那其他怎麼辦呢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22
一般都是/30..不會因為一個月有28或30或31天就用不同基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3-26
數去除,除非你是領日薪的,月薪/30再乘上你上班的天數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3-29
這算法沒錯阿,你太衝動了
Annie avatarAnnie2014-04-02
可是老闆一開始並沒有這樣說 況且當初他說 你被拖班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4-03
拖多久我補多少 而且 他要我去跟早班要 我說
這樣會很難看 老闆直接回我 阿你是要找我吵架?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4-07
而且!沒全勤 那假日不應該算薪水 不是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4-08
依照老闆這種算薪水的方法 爽到偷懶的 累到認真的
Jacky avatarJacky2014-04-11
我怎麼算16號到25號都不是12天啊= =" 另外,月薪本來就是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4-14
除以30天的,如果要分母是上班天數就會變成國定假日也不給
薪,這不是更怪?? 總之,月薪都是以30天計。
Mason avatarMason2014-04-15
拍謝,我好像搞懂原PO說的12天了,我以為是計薪到26號
Oscar avatarOscar2014-04-16
不錯了啦~我在高雄當法務第一個月還只算日薪一天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