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嗎?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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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速食店打工,一個月大概16000元,我先生的收入是17280<最低薪資>,還要養一個幼稚園中班的小孩,因有債務委外所以強制扣薪1/3,加上前置協商扣2800元,我先生一個月也要扣前置協商7709元,加上之前健保未繳一個月也要扣1680元,雖然我們住在先生家,我們也做了分戶;之前要申請孩子中低收入戶補助<托兒所補助>未過<當時未和公公和先生二哥分戶,公公名下有不動產與土地,先生二哥薪水35000元,但他們都未幫忙我們>可以給我ㄧ些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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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11-04-05
還沒最低門檻,所以沒辦法.....因為有親人可幫忙撫養權,妳目前狀況只能去政府部門社會服務處去聲請輔助看看,應該社會服務處會幫你.........
但.....我有個疑問,現在哪一家公司還真的給17280元,公司算的這麼準?這麼沒良心?還不如不做!
再怎麼小氣的公司,應該還會更多吧,以南部國中生畢業(沒讀高中)很壞狀況找工作來算,不含扣勞健保等加一加應該也會給1萬8~2萬吧?北部因為消費高可能1萬9~2萬2左右。
高中至少2萬2起跳加班可以2萬5~2萬8左右
大專2萬3
大學不用說了2萬6~3萬,國立大學約有3萬5~4萬
所以我想不通妳先生怎麼會有找到這樣的薪資,如果你住南部,你先生應徵台南國立成功大學焚化爐操作技術員起薪2萬3千9百,一年後如果你很努力可能由廠長調升2萬8,不用公務員考直接面試。福利休假比照公務員,限制是高中以上。不過環境是化學的,需要操作焚化爐,看你接不接受。
但你們住中、北部我就不建議了。
Agnes avatarAgnes2011-04-01
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審核標準:(一)所謂中低收入家庭係指「列冊低收入戶」除外者,符合下列規定,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二)前項所訂家庭財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所定一定金額規定如下:1、動產: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15萬元。2、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上個月(100年3月)因為小朋友的托兒所老師說可以試試看,所以我就試著去申請,一樣沒過,沒過的原因是:經核因家庭總收入平均超過規定新台幣14277元且……,與規定不符。因為計算的標準是以全戶為準,只要有收入、有稅籍資料的人都算在內,審核的人是以數據資料為標準,才不管實際上親人有沒有幫忙撫養。既然你們家已經辦完分戶了,下次再試著申請看看吧!